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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继承房产奇遇:要为去世近百年祖父母开死亡证明


来源:新华社

在律师的指导下,徐义清把自己的妹妹徐义珍、徐义丽告上法庭;而徐义珍则把徐义清和徐义丽告上法庭。”  同一法院对相同案例做出不同判决,让徐义清感到很无奈,因为这一判决的实质还是要让他拿出“祖父母的死亡证明”。

原标题:为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一位老人的办证"奇遇" 

新华社武汉11月26日新媒体专电题:为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一位老人的办证“奇遇”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王自宸

让年近七旬的老人为已离世近百年的祖父母开“死亡证明”,听起来有些匪夷所思,但这却真实发生在宜昌市民徐义清身上。

为了把父母房产继承过户到自己名下,从去年3月开始,他先后到当地公证处、社区居委会、派出所、法院寻求帮助,但折腾一年多,相关部门不是表示“爱莫能助”,就是“指点迷津”让他寻找其他出路。时至今日,这份证明仍无法办理。

一纸“祖父母死亡证明”难倒7旬老汉

今年67岁的徐义清家住宜昌市西陵区刘家大堰社区,去年3月,他想将父母过世后的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在房管局一打听,被告知“须先申报遗产继承权公证”,要他去公证处跑一趟。

他随即来到当地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为第一顺位继承人。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一系列证明材料。尽管感到有些无奈,他还是往来社区居委会、派出所、公证处多趟,基本凑齐了所需资料,唯有“祖父母的死亡证明”这项办不了。

徐义清告诉记者,他的祖父母在上个世纪初就已去世,其父亲徐汉香10多岁时从祖籍地汉阳来到宜昌投身革命,也和老家断了联系。而后,父亲与母亲龚秀国结为夫妇,并育有徐义清、徐义珍、徐义丽、徐义端兄妹四人。不过,徐义端已于1988年去世。2002年和2012年,父母也先后离世,给徐义清、徐义珍、徐义丽兄妹三人留下两套房产,由于父母并未留下遗嘱,兄妹三人协商后决定,徐义清继承登记在父亲徐汉香名下92平方米的房子,徐义珍继承登记在母亲龚秀国名下45平方米的房子。

“祖父母去世时也没有登记备案,上哪里去找祖父母的死亡证据。”徐义清告诉“中国网事”记者,在社区居委会,负责人表示证明其父母死亡可以,证明其祖父母死亡不行,“因为社区确实不知道这些信息”;在辖区派出所,民警告诉他根本查不到相关档案,“要开这样的证明很为难”;在市里的档案部门,因未能找到徐义清祖父母的档案信息,工作人员同样拒绝开具相关证明。

“父亲过世时已经88岁,到现在都诞辰103年了,祖父母如果活着,至少得有一百三四十岁了,按照正常生活经验就能判断已经死亡,为什么非要开这样的证明呢?”徐义清说,没有祖父母的死亡证明,自己和妹妹两家的房屋继承过户手续就无法办理,几兄妹十分焦虑。

[责任编辑:唐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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