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布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粗暴野蛮执法将被问责
2017年11月14日 07:34
来源:凤凰网湖北综合
武汉公布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粗暴野蛮执法将被问责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9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行政执法人员出现粗暴、野蛮不文明执法等7类情形将被
武汉公布行政执法监督办法
粗暴野蛮执法将被问责
湖北日报讯 (记者胡弦)9日,武汉市法制办公布《武汉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提出,行政执法人员出现粗暴、野蛮不文明执法等7类情形将被问责。
今后,如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出示证件,被执法对象有权拒绝。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区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严禁无证执法;实施行政执法时不出示证件的,行政相对人有权拒绝。
粗暴、野蛮执法等7类情形将被问责。根据意见稿,行政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出现执法不当、执法程序不合法,粗暴、野蛮不文明执法的,以及借执法牟取私利等7类情形的,将视情况开展问责。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行政执法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的,交由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邓兰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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