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视角NO.91:抢劫一双袜子也构成犯罪吗?
2017年12月22日 07:46
来源:凤凰网湖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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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 吴胜利 邹扬扬
2017年12月月1日,货车司机孙某深夜驾车尾随独行女子,将刘女士正面扑倒在地,掐住其脖子,强行脱掉并抢走其袜子,逃之夭夭。后刘女士报案,孙某因涉嫌抢劫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悉,自2017年10月起,孙某至今连续犯案四起余。
孙某的行为激起了网友的热烈讨论? 很多网友很疑惑,抢劫一双袜子也构成抢劫罪吗?
针对这起抢劫袜子的事件中,我们先来看下刑法中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刑法中抢劫罪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情节又不是显著轻微的,即构成抢劫罪;抢到没有、抢劫财物的价值大小并不影响定罪。
本案中,孙某掐住刘女士的脖子,压制刘女士反抗,明显符合暴力行为,且以非法占有袜子这一财物为目的,所以孙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追求其相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蔡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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