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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新规 鼓励实行免押金


来源:凤凰网湖北综合

原标题:我市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新规动态管控投放数量 鼓励实行免押金 依法查处违停行为来源:襄阳晚报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12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

原标题:我市出台共享单车管理新规

动态管控投放数量 鼓励实行免押金 依法查处违停行为

来源:襄阳晚报

本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朱科】12月3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襄阳市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

近年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在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推动共享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带来一些社会问题。2017年8月,国家十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我市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遵循。同时,全国其他城市已经出台或正在制定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为我市制定相关办法提供了参考。

关于投放数量。根据市公安部门2018年8月的统计情况,市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约15万辆。考虑到城市空间资源有限,《办法》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投放数量实行总量动态控制。对已经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进行清理整治,要求相关企业依法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关于管理主体。《办法》明确在市政府领导下,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协同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日常管理工作。

关于押金管理。《办法》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实行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要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建立押金、预付资金退还制度,并按照国家十部委指导意见要求,在企业注册地开立使用者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户,实施专款专用,与开户银行签订交易资金使用及偿付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并委托开户银行向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备案,防控用户资金风险。

关于车辆停放秩序管理。《办法》将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车站点的设置和审批、管理工作;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在人行道(含桥梁人行道)、人行天桥、过街隧道等地段违停的,依法进行查处。

关于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办法》要求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技术安全标准,必须办理登记并上牌,要加强日常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潘诗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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