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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帮助同学致使对方摔伤 法院判无责家长坚持补偿


来源:楚天都市报

原标题:10岁男孩好心帮助同学不料致使对方摔伤法院判无责家长仍坚持补偿伤者万元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理晶通讯员刘辉武汉蔡甸区某小学男生小金(化名)课间玩耍时见女同学小静(化名)攀爬窗台,便好心帮对方脱离险境

原标题:10岁男孩好心帮助同学不料致使对方摔伤

法院判无责家长仍坚持补偿伤者万元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理晶通讯员刘辉

武汉蔡甸区某小学男生小金(化名)课间玩耍时见女同学小静(化名)攀爬窗台,便好心帮对方脱离险境,不料因小金力量支撑不住,导致小静摔伤。之后小金和学校被小静的监护人告上法庭。近日,蔡甸法院一审认定小金因善良友好帮助同学,判其无责,令小静家属返还小金家长垫付的1万元医疗费,但令人感动的是,小金的家长仍坚持将这1万元作为对小静的补偿。

男生帮女生出意外

小金和小静是蔡甸区某小学的同班同学。2018年10月26日下午3时许,课间休息时间,二人在楼梯间玩耍,小静从楼梯间60厘米窗台处攀爬至高1.2米拐角处,面朝外,脚站拐角两边,手扶墙面的标示牌,动作危险。

小金担心小静会掉下来,便上前抱住她的小腿帮助她下来。没想到小金因自身力量支撑不住,在后退过程中致小静斜摔下来,小静右肘撑地受伤。随后,小静被送往医院,因右肱骨髁上骨折入院治疗18天,产生治疗费17000余元。事后,小金的父母为小静垫付了医疗费1万元,同时,在小静住院期间,小金的奶奶还帮忙看护了13天。

经武汉平安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小静损伤为十级伤残,自受伤之日起,护理时间120日,营养时间90日。小静家长认为小静受伤是小金强行抱起导致的,学校也未尽到相应的看管、教育责任,遂将二者告上蔡甸法院。

法院判男生无责

今年3月4日,蔡甸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前往事发地点进行调查取证,并现场邀请该校学生在成人的保护下模拟了小静事发前的动作。

近日,蔡甸法院一审开庭。法院审理认为,小静在课间休息期间自行进行具有非常危险性的动作,小金出于对同学的关爱,好心帮助而造成小静受伤,小静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已能够意识并认知到其自身行为的危险性,因此而造成自身受到伤害,应承担主要的民事责任,其相应损失依法应由其监护人承担。小金虽身体条件较弱于小静,但为体现善良风格,友好帮助小静时致其受伤并非其故意,其行为不存在过错,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该小学虽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了必要的安全教育,但在学生进行危险行为多次时未引起注意并未进行告诫、纠正,对小静的伤害事故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男生家长坚持补偿

之后,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小静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计算。经计算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等费用后,小静身体因遭受损害造成的损失合计6万余元,该损失由小静监护人自行承担4万余元,余下由该小学赔偿。

为此法院一审判决蔡甸某小学向小静赔偿18000余元,并支付精神抚慰金1000元,小静监护人返还小金监护人1万元。

承办法官罗英昨告诉记者,法院虽然认定小金没有过错,依法不应承担民事责任,判小静家长依法应返还医疗费1万元,但小金的父母却坚持要将这1万元作为对小静的补偿。“其实近几年家里发生了很多事,经济情况很差,法院虽然判对方还我们1万元钱,但我觉得毕竟小女孩是受害方应该得到补偿,同时我也教育我的孩子要善良待人,所以这1万元钱我们不能要。”昨日,记者联系上小金的母亲,她向记者这么说。

[责任编辑:徐倩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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