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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初中小学食堂禁对外承包 饭菜超2小时不得食用


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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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初中小学食堂禁对外承包饭菜超过两小时不得给学生食用 记者29日获悉,我省新出台《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初中小学食堂饭菜做好后超过两小时不得供应给学生食用,义务教育阶

原标题:初中小学食堂禁对外承包

饭菜超过两小时不得给学生食用

记者29日获悉,我省新出台《湖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下称《规范》),初中小学食堂饭菜做好后超过两小时不得供应给学生食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着力推行“明厨亮灶”模式。

《规范》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应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记者走访发现,目前宜昌城区除民办中小学和寄宿制初中外,小学和初中普遍没有开设校内食堂,在部分有学生食堂的学校,从菜品供应到厨房掌勺师傅,都是学校后勤部门承担,没有进行外包。

《规范》中要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且要求设置标准齐全的功能间。在宜昌,不少学校还不能做到这一点。

对菜品的食用时限,《规范》中明确,食物必须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过两小时,不得将回收后的食品(包括剩饭、剩菜及辅料)经加工后再次供应。

同时,要求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除服装达标,也不允许吸烟、吃零食等,今年,全省的学校食堂还将着力推行“明厨亮灶”模式。记者了解到,在宜昌,不少学校早已开始行动,如夷陵区实验小学丁家坝校区,学校的“阳光食堂”所有流程在网上可以直接看到,在食堂的大厅里通过电视也可以直观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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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晗]

标签:学校食堂 承包食堂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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