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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被高空坠落花盆砸伤 11名业主“连坐”赔钱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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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被高空坠落花盆砸伤 11名业主“连坐”赔钱

原标题:高空坠落花盆砸伤婆婆,法官判决

11名业主“连坐”赔钱

图片来源于网络

66岁彭婆婆到汉口走亲戚,一个坠落的花盆砸到了她头上,被急救后捡回一条命。彭婆婆家人多方寻找花盆主人未果,将一幢楼13户业主告上法庭,由于无法找到其中2家业主,放弃向这两户主张责任。

昨日,记者获悉,江汉区法院依法判决11户业主均承担补偿责任,各补偿彭婆婆677元经济损失。

回放

昏迷三天捡回一条命

2013年7月3日上午,彭惠珍走到江汉区京汉大道761号长子炸鸡店门口时,被高空坠落的花盆砸伤头部,“血哗哗直流”。彭惠珍随即被送往亚洲心脏病医院救治,后转入协和医院治疗,花了医疗费5000多元。彭婆婆昏迷三天后捡回一条命,但留下了头晕的后遗症。

7月19日,法医鉴定为损伤不构成伤残,后期治疗费用2500元,误工时间为50日,护理时间为3日。

“花盆是谁家的?”彭婆婆多次寻找花盆主人,小区业主没人认领。无奈之下,彭婆婆将该栋楼13家业主全部告上法庭。

庭审

11家业主抗辩均被驳回

2014年11月,该案在江汉区法院开庭审理,近日,法院依法宣判。

2楼网吧的业主辩称,彭婆婆受伤时,2楼网吧并无面对京汉大道的窗户,目前窗户是重新装修才开的。因此花盆不可能是从2楼网吧中坠落的。但出于对原告的同情,可以考虑基于人道主义进行补偿;

302室业主辩称,自己家中从未种植过花草,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303室业主辩称,如从自己家中坠落花盆,应落到2楼网吧外面装的遮拦网上,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403室业主辩称,自己家中从未种植过花草,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是侵权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5楼业主王先生辩称,家中窗户离事发地点横向有10米,如果花盆从家中坠落,彭婆婆伤情应非常严重,不可能仅仅是头皮破裂,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603室业主辩称,家中两处窗户与彭婆婆受伤地点并非垂直,而且两处均安有防盗网,该防盗网已经陈旧不是新近安装的,防盗网紧贴窗户,不可能放置任何东西,也不可能掉落花盆;

702室业主辩称,家中没有养花,该处窗户安装的是晒衣架,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803室业主辩称,家中窗户距离原告受伤地点水平距离15米,斜线距离30米,若有花盆掉落会导致更严重的受伤后果,故不应承担责任。

综合分析各被告提出的抗辩意见,法院认定:庭审时的建筑物照片无法证明事故发生时的状况,故对被告称自己从未种过花草及安装了防盗网、晒衣架,不可 能是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关于坠落高度高,一定会导致原告受伤更为严重的抗辩意见并无相关事实依据,对被告称所住楼层高,故不可能是实际侵权人 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

此外,花盆亦存在之前未放置平稳等各种情况,故对被告称事发时家中无人,不可能是实际侵权人的抗辩意见也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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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庆庆]

标签:高空坠落花盆 连坐赔钱 凤凰湖北 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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