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幼儿园下体受伤”后续!警方:不予立案

“男童幼儿园下体受伤”后续!警方: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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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号,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博苑奥林匹克幼儿园,4岁男童乐宝(化名)生殖器因不明原因受重伤。事发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幼儿园进行调查。4月17日上午,警方约见了孩子母亲,通报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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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上午,在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街道办事处信访接待中心,警方孩子母亲刘女士递交了不予立案通知书。通知书上表示: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证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随后,东西湖区教育、司法、信访、博苑奥林匹克幼儿园工作人员与小刘进行了接触,但很快结束,没有形成任何协议。刘女士表示将会考虑是否提出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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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科长李浩告诉记者,乐宝受伤后,教育局非常重视,并成立专班跟进。李科长介绍,目前已经责令博苑奥林匹克幼儿园对园区内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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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长表示,在警方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会做好家长与幼儿园的沟通工作。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家长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素材来源:湖北经视 编辑: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