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不到位
武汉一家钢结构企业被约谈
长江日报讯(记者金文兵 通讯员于海涛)9月13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对新洲区一家钢结构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不到位情况进行约谈,明确指出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环境管理体系,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9月10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武汉市新洲区一家钢结构企业进行督察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车间废气收集及治理设施低效、喷涂车间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开启、固废堆场不规范等多项问题,随后下发督办单。
“要正确认识督察反馈问题的严肃性,做到立行立改,以督察整改为契机,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争创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行业标杆。”约谈会上,武汉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要求,企业要认真梳理存在的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整改。
企业负责人表示,将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
据悉,武汉市将举一反三,制定专项方案,对全市钢结构行业企业开展全面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