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消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罚款6万元,同时,对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肖明艳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对邮政集团随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任伦文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随州监管分局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随金监罚决字〔2024〕3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一、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 二、肖明艳(时任邮储银行随州市分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 三、任伦文(时任邮政集团随州市分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一、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随州市分行处以罚款6万元 二、对肖明艳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三、对任伦文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随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3月21日 |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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