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原标题:襄阳市纪委监委通报2起耕地保护领域履职不力问题典型案例

为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发挥曝光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涉耕地保护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襄阳东津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平安涉嫌职务违法问题。

2019年3月至2022年10日,东津国投先后在浩然河等河渠两侧开展东津新区景观绿化工程(一期)等水系绿化项目建设,共计实施绿化造林1540亩,违规占用耕地848.83亩,违反了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其间,刘平安分管施工建设和养护工作,其在未核实土地性质、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组织东津国投下属子公司违规占用耕地开展项目建设,负有直接责任。2024年1月,刘平安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二、枣阳市南城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叶大明违反工作纪律问题。

2021年10月,枣阳市宏成纺织有限公司非法占用枣阳市南城街道霍庄社区1502.03平方米和王家湾社区609.62平方米土地,用水泥混凝土硬化路面。南城街道办事处党群服务中心干部叶大明在负责上述社区国土林业动态巡查监管及片区临时性事务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巡查监管职责,没有进行制止也未上报宏成公司的违法行为,且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叶大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2起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职能部门监管缺位、执法不严、查处不力等问题。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耕地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不折不扣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强化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持续释放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有力保障耕地保护决策部署落实见效。

来源:智廉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