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视角NO.389:幼儿园幼师虐待幼儿 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凰家视角NO.389:幼儿园幼师虐待幼儿 将面临怎样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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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 田崇军

孩子调皮,在幼儿园经常抓扯其他幼儿,对此,幼儿园幼师在管教过程中缺乏耐心,粗暴处理,被当地教育体育局通报。

事件回顾

近日,据媒体报道,江西南昌的王女士发现自己4岁的儿子在幼儿园疑被关小黑屋、拖行、扇巴掌、骑坐,查看近3个月监控后,梳理出167条可疑记录

6月26日,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网传临江第一幼儿园教师虐待幼儿”一事。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高度重视,迅速会同公安等相关部门组成事件调查组,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开展调查。

据初步了解,涉事教师因该名幼儿比较调皮、经常推打抓扯其他幼儿,为约束其行为,在教育过程中缺乏耐心、简单粗暴,造成了不良影响。目前,涉事教师已被解聘,幼儿园园长已被停职。

下一步,南昌市红谷滩区教育体育局将保持与家长密切沟通,全力配合做好幼儿的关心关爱,同时开展专项整顿,持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那么,幼儿园的幼师虐待幼儿是否构成犯罪?有什么法律后果?

律师说法

针对这起事件,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的吴胜利、田崇军律师认为:

幼儿园的幼师使用暴力等行为,对被监护人进行肉体、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致使其身心遭受严重创伤的,情节恶劣的,可能会构成虐待被监护人罪,构成此罪,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十九、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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