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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建中三角 “智造”新引擎


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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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崛起的后发优势 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蔡窻 中部地区作为人口红利转变相对靠后的地区,在未来中国经济增长中将扮演“中部引擎”的重要角色,中部崛起与中三角

为中三角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副所长、教授何德旭

一、不断提高地方政府配置金融资源的能力要明确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行为边界;要实现由主要依靠商业银行信贷向多元化融

资转变,发展多层次区域金融市场体系,鼓励风险可控前提下的地方金融产品创新;要从直接的金融干预转变为以市场化手段间接引导金融资源的流向,优化金融市场结构;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合理引导地方政府的金融资源配置行为;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区域金融市场体系,拓宽地方政府融资渠道;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及其融资制度,以适应地方城市化的正常融资需求。

二、全力打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平台

必须下大力气打造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平台,要将发展更多的小型金融机构,包括放宽民间资本、外资、国际组织资金参股设立小型金融机构的条件等放在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实践表明,规范发展更多的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小型银行是切实加强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尤其是贷款难的现实需要和必然选择。可以说,在向信息不透明程度较高的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方面,理论上大银行不具有比较优势,而小银行则具有了明显的比较优势。

三、努力构建金融体系扶持农村经济的框架

加大培育农村金融组织的力度,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互助基金会),尽快打破农村金融的垄断局面;继续加大农信社的改革,把农信社培育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有条件的农信社要向社区银行的方向过渡;加快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进程,探索县以下邮政储蓄机构存款就地自主运用的模式和渠道;进一步完善政策性农业金融机构的职能及运作模式。

四、充分发挥民间资本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

有必要将本来就擅长使用“软信息”开展金融活动的民间金融组织、民间资本“阳光化”,让其转变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金融组织。将民间金融阳光化并促使其转型,需要注意的是:其网点设置及经营范围必须限定在一定区域之内;在经营区域的选择上,应重点关注所在地小微企业的发展程度,必须能为其生存发展提供足够的业务空间;在注册资本及资本结构方面,必须以中小民营资本分散持股为主,避免出现绝对控股股东的局面;在市场定位上,民间资本应将营销方向牢固锁定在满足城乡社区居民、小微企业的基本功能需求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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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卓]

标签:中三角 引擎 智造 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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