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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9企业上“淘汰名单” 黄石恩施等成重灾区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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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省29家企业上榜淘汰产能名单7月21日,工信部公布2014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湖北省有29家企业在名单之内。 29家企业中,从事冶金工业的企业11家,炼钢和铜冶炼企业

原标题:我省29家企业上榜淘汰产能名单

7月21日,工信部公布2014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名单,湖北省有29家企业在名单之内。

29家企业中,从事冶金工业的企业11家,炼钢和铜冶炼企业分别有4家。其中,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174万吨的过剩产能高居榜首;水泥行业,包括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巴东金字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9家企业,过剩产能总计301万吨。

从地域分布上看,落后或过剩产能企业集中分布在黄石、恩施和荆州这三个主要工业城市,每市均有5家,其他十四家企业在武汉、十堰、荆门、咸宁及襄阳等地均有零散分布。

强制执行,给予补贴

省经信委

今年4月底,湖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便将我省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下达相关市、州。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在2014年12月底前,全部拆除列入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所拆除的落后生产线(主体设备)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

为防止落后产能设备转移、异地再建、关闭企业死灰复燃,我省今年制定的淘汰落后产能考核标准更为严格。

标准规定,淘汰生产线的主要设备必须拆除并搬离原生产场所;变更、注销淘汰生产线或关闭企业原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排污许可证;停止电力供应;注销取水许可证,停止生产用水供应。

以黄冈市为例,所有被列入淘汰目标落后生产线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全部拆除或销毁。由经信局牵头,国土资源局负责对相关企业违规占用土地进行清理整顿;环保局负责对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环保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数据审核,对未按规定期限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吊销排污许可证。

省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湖北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对完成产能优化企业会给予一定的补助。国家每年下发的补贴也会因为企业的不同需要而有不同的标准。

我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中央财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将优先用于职工安置。企业淘汰关闭落后产能项目后,原用地由政府统一收储或通过招拍挂方式公开处置,所得土地收益在扣除相关成本和费用后,主要用于职工安置。

目前,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同时,省财政每年专列5000万元资金,用于奖励积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鼓励有条件的市州配套部分资金,用于企业职工安置。

但补贴是一把“双刃剑”,据业内人士介绍,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验收时,发现不少要求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或设备并不存在,这些企业通过谎报落后产能,骗取国家补贴牟利。

对此,省发改委工业处王科长认为,依靠市场的力量淘汰落后产能或许是一种更好的手段,市场的运作能够推动企业生产线的新陈代谢。目前我国主要依靠宏观调控淘汰落后产能,是因为考虑到企业职工、投资人的利益等多方面因素,更多的是求稳定求发展。

对于执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意义,省发改委工业处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改善了环境问题。新的产能代替了陈旧的产能,使得环境污染减少。其次,更好的解决了产品供给与产能过剩之间的矛盾。另外,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也能够得到提升。总体来看,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体成效如何还需要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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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任莎]

标签:淘汰 产能过剩 黄石 恩施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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