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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愿离婚 用汽油烧伤妻子获刑6年7个月


来源:荆楚网-楚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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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不愿离婚一男子用汽油烧伤妻子获刑 本为劝回妻子,但妻子坚持要离婚。争执之下,丈夫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向妻子,当其妻大声呼救时,他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妻子被烧成重伤。近日,随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

原标题:不愿离婚一男子用汽油烧伤妻子获刑

本为劝回妻子,但妻子坚持要离婚。争执之下,丈夫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向妻子,当其妻大声呼救时,他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妻子被烧成重伤。近日,随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被告人郑某故意伤害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7个月。

2013年6月24日,被告人郑某从湖南桃源县开车来到广水市十里办事处其妻子阙某的娘家,后阙某的亲属在广水君龙商务酒店登记房间,用于郑某和阙某商谈离婚事宜。郑某进入房间时带上了其车后备箱内装有汽油的“冰红茶”塑料瓶。

因郑某提出的离婚条件阙某不同意,郑某一气之下拿起装汽油的塑料瓶向阙某身上泼洒,阙某受惊大叫,站在房间外的阙家亲属等人迅即冲进房间,郑某即点燃汽油,瞬间将阙某全身烧燃。经广水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阙某身体损伤构成重伤。该案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某上诉称其没有伤害妻子的故意,属意外造成,请求法院二审对其从轻量刑。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因婚姻纠纷,点燃泼洒的汽油烧伤其妻,并致其妻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郑某在与其妻商谈离婚无果后,将随身携带的汽油泼洒到其妻身上,当其妻大声呼救时,仍用打火机点燃汽油,其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其妻被烧伤的严重后果,仍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是故意犯罪。故郑某辩解属意外造成的理由不能成立。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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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汽油 妻子 年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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