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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子销售间谍器材 获取国家秘密非法获利数十万元


来源:荆楚网-楚天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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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考试提供作弊服务,大学老师和记者成为其客户 团伙销售间谍器材获取国家秘密领刑 考试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公平选材或公正地去评判一个人的专业能力,可是,总有一些人违背诚信,妄图通过作弊来获得“高

原标题:为考试提供作弊服务,大学老师和记者成为其客户

团伙销售间谍器材获取国家秘密领刑

考试的制度设计初衷是为了公平选材或公正地去评判一个人的专业能力,可是,总有一些人违背诚信,妄图通过作弊来获得“高分”,一些不法分子正是利用某些考生的这一心理,为他们提供考试作弊服务,干起了违法犯罪的勾当。记者昨悉,5名男子就因为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和研究生考试的考生提供作弊器材及考试答案,非法获利数十万元,被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判刑。

A.利用考试牟利,五男子黄石领刑

我们先来看看这五名罪犯的身份:邹某,26岁,武汉人,初中文化,个体户;李某,30岁,武汉人,大学文化,武汉市某教育咨询公司员工;肖某,29岁,武汉人,大学文化,无业;程某,25岁,黄石人,大专文化,无业;向某,30岁,河南信阳人,大学文化,信阳某电子商务公司老板。

法院查明,邹某于2006年在武汉经营一家销售电脑耗材的店子。2011年期间,邹某从网上得知有出售考试作弊设备的信息后,便订购了一批考试作弊设备在店内进行销售。2011年至2012年1月期间,邹某明知李某、向某等人购买发射器、接收器等设备用于考试作弊之用,仍多次将作弊设备卖给李某、向某等人。后经鉴定,该设备属于暗藏式窃听专用器材,具有无线发射、接收数字信号功能。案发后,邹某退赃20万元。

与此同时,李某、肖某、程某、向某四人还利用无线电收发设备在英语四级、六级、八级考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中帮考生作弊。他们在华中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等高校内张贴考试作弊宣传资料,并在考试中发送答案。

西塞山区法院认为,邹某的行为构成非法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李某、肖某、程某、向某的行为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零7天到10个月零17天不等。

B.收费明码标价,大学老师也买答案

据证人何某介绍,邹某在网上发布工作信息,其应聘后,邹某让他建网站,然后以论坛的方式发布关于护士、医师资格证,研究生考试和英语考级方面的试题及答案,并附有QQ号。买家与其达成意向后,付全款到邹某的账户上,作弊设备每套1500元,医师答案每套4000元,研究生考试答案每套6000元,英语考试答卷则是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在这个不法团伙服务的对象中,不仅有在校大学生,更有大学老师和社会人员。例如,浙江某高校老师周某就在笔录中承认,2011年10月其报考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的研究生,通过网络联系到李某后,汇去7500元作为购买考试作弊设备及答案的费用,并在考试当天将作弊设备带入考场,后因监控比较严格而不敢将设备拿出来。此外,李某还供述,其在2012年1月为报考华中师范大学的湖南某报社记者张某提供了作弊服务。而据证人介绍,有数十位考生购买了这个团伙的作弊服务。

考试,不仅仅是检验一个人的专业能力,还检验着一个人的诚信,但不少考生违背诚信,铤而走险,其中不少人被民警带走调查。

有几位考生在笔录中表示,自己带设备进入考场后,通过接收设备听到了考试答案,考试比较顺利,虽如此,他们还是被不法分子供述出来。而有些考生并没有这么顺利。例如,黄石考生陆某在2012年元月参加了全国研究生考试。为了得高分,购买了8000元的作弊服务,在付了2000元定金,他得到了一个橡皮擦式的接收器,经测试能接收到信号。1月7日考试当天,他将设备带入黄石三中考点,结果在考试中没有接收到任何信号,下午考完试后就被公安机关带走接受调查。另外,还有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介绍,其购买服务后,虽然在考场接收到了答案,但因听不清楚而作罢。

受害的不仅是考生,还有犯罪分子。例如罪犯李某,拥有大学本科文凭,本是父母的骄傲,但2010年10月,他从原单位辞职后,无所事事,又想赚点钱,就开始从事替考违法犯罪活动,失败后,又开始提供考试作弊服务。据其辩护律师介绍,开庭当天,其父母赶到黄石,在法庭上哭成了泪人,但后悔已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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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熊丹丹]

标签:器材 销售 获取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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