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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汉拖欠12万元工资外逃 女儿泄密致其被逮

2013年11月05日 07:57
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作者:肖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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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女儿泄密“助”擒跑路老爸

拖欠工钱逃往重庆避债 回家过年路上被逮正着

拖欠员工12万元劳动报酬,小老板关门跑路。没承想,在潜回老家的火车上,女儿漏了口风,将他送进了牢房。近日,武昌法院审理此案后,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该老板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11 年3月,高某在武昌开设了一家装饰工艺有限公司,对外承接家装业务。开张没几个月,公司就因管理不善导致难以维系。经济窘迫之下,高某开始拖欠员工的劳动报酬和合作方的债务。2012年12月,高某偷偷联系了公司所在地的物业管理部门,办理了交接手续后,逃往重庆避风头。

讨债无门,部分员工来到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举报。2013年1月28日,该局对高某作出《责令改正决定书》,限期5日内支付员工的劳动报酬。但直到2月1日,高某仍拖欠员工汪某某、张某某等20人的劳动报酬共计12万余元。

今年2月,警方找到高某的女儿了解高某的情况。从她那里得知,高某准备回老家过年。2月5日,在由重庆开往武汉的列车上,高某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在案件审理期间,高某的家属向法院退赔了12万余元。

法官说法

近年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非常多,但罪到入刑的案例却很少。在本案中,高某身为公司法人代表,采取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高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当庭自愿认罪,其在家属的帮助下主动退赔了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可以酌情减轻刑罚。

 
[责任编辑:邓兰天] 标签:凤凰湖北 劳动报酬 高某 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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