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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长江巴东段现江上楼盘 开发商:按获批规划图而建

2014年02月20日 07:42
来源: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作者: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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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网曝长江巴东段出现“江上楼盘” 记者实地调查 两栋建筑由水泥柱顶在江面之上 长江委省水利厅介入调查

“建在长江河道里的商业楼盘,您见过吗?”近期,一则网帖在网上疯传,称恩施巴东县城一处商业楼盘建到了长江主河道江面上,并附上了图片。图片显示,两栋建筑物由混凝土柱子支撑,“悬”在长江江面之上。众多网友回帖评论,对当地相关部门的监管表示质疑。

近日,本报记者专程赶赴巴东,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记者调查:楼盘由江水中混凝土大柱支撑

从1月23日开始,有网民在天涯、凯迪等知名网络论坛内发帖,直指巴东县城的长江边一处商业楼盘存在违法建设问题。

网帖称,该楼盘位于长江南岸,巴东长江大桥上游约两百米处,名为“滨江花园”。其中三期的C、D两栋建筑物,分别建在从长江江水中打桩支撑的水泥平台上。发帖者贴出了“江上建筑”的图片,引起网民热议并大量转发。

网帖是否属实?1月25日一早,本报记者赶赴巴东县城,来到滨江花园楼盘附近实地调查。

根据长江水文网的长江水情信息显示,当天上午,巴东水位在169米—170米之间。

记者在现场看到,靠近巴东长江大桥的建筑(以下简称“甲栋”),底部由数根混凝土柱子托起,离江面仅有数米,柱子下部被江水淹没,柱子上还留有清晰的水位痕迹。记者对比附近的三峡库区175米水位线标记发现,甲栋建筑的底部大约在178米左右。从远处观察,整栋建筑的底部从岸边延伸到江面之上,完全覆盖了一片长江水面,类似于常见的“亲水平台”。

网帖中所指的另外一栋楼(以下简称“乙栋”),连同架空层一起有5层,它的底部已接近水面,隐约可以看到下面也是由几个混凝土柱子支撑。两栋楼之间,有一半圆形的水泥观景平台,同样是从江水中打桩支撑起来的。记者所见情况与网帖所反映情况基本吻合。

一位参与过对滨江花园违建问题联合执法的人员透露,因为当日水位高近170米,所以看不太清楚水下部分的状况。他说,其实这些支撑水泥平台的大柱子,是从168米高程开始建起来的。

2月12日,根据长江水文网的信息,长江巴东县城段的水位应在166.03米到168.88米之间。记者再次来到滨江花园三期甲栋看到,水泥平台下露出约10多米高的混凝土大柱,柱子建在此前淹没于江水中的巨大水泥基座上,水泥基座下面有多深,则不得而知。

同样,由于此时水落“石”出,乙栋与圆形观景平台下方的混凝土柱子和水泥基座也显露出真面目。

巴东政府:组建专班调查适时公布结果

记者走进滨江花园三期看到,小区尚无业主入住。多位附近居民说,该项目去年基本建成,因为在巴东从未见过类似的建筑,坊间早有议论,“不知究竟是否合法。”

就此,本报记者先后采访巴东县规划、港航、城管、交通等相关部门,以及滨江花园的开发商巴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其负责人史祖全。

史祖全因事不在巴东,他在电话中表示,自己开发的滨江花园三期,确实引起过不少质疑,但相关操作都是按获得批准的规划图纸进行的。

巴东县规划局负责人称,滨江花园三期项目有相关规划,并提供了2010年9月25日该县《第二次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其中关于滨江花园三期的表述为:“原则同意巴东县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182米高程以上建设景观工程”、“建筑层数控制在三层以内,严禁改变用途进行商品房开发”。

但记者发现,该项目的规划红线示意图上,却由规划局明确界定为“酒店公寓楼”。

2011年7月8日,规划局工作人员在红线图上附言并盖章称:巴东县滨江花园第三期酒店公寓楼ABCD栋182米以上均为三层。但记者在现场看到,其中一栋182米以下建有架空层,另一栋楼的182米以上包括架空层则有5层。

巴东县港航所负责人则称,此事归省水利厅和长江水利委员会管辖。巴东县住建局负责人表示,开发商正在就此事向长江水利委员会报批手续。

曾与规划局一起联合执法的城管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田君浩称,因为房屋超层建设,曾对滨江花园三期的C、D两栋房屋进行处罚。但他说,两栋楼房向江上延伸的部分,则完全是按照规划红线图来的。那么,相关规划及规划红线图是否合法?规划局负责人和田君浩均表示不好判断。

1月27日,巴东县在政府网站上发出消息《巴东组建专班调查“滨江花园”》。消息称:1月27日,巴东县组建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水利局、住建局、规划局、城管局、国土局、移民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滨江花园”进行实地调查。据了解,巴东县将适时公布调查及处理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

截至昨日,巴东县方面称,此事尚无结论。

省水利厅:已联合长江水利委员会调查

2月17日上午,记者来到长江水利委员会。宣传信息处工作人员称,将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解。

随后,记者来到湖北省水利厅,主管河道违规建筑执法的金伟主任介绍,春节之前,省水利厅分管领导已经注意到了网上曝光的有关情况,非常重视,并责成相关部门介入调查。金伟称,工作人员随后要求巴东县将相关调查结论上报到省水利厅。春节后上班,分管领导再次询问此事,巴东县方面依然没有提供结论。

昨日,省水利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厅已与长江水利委员会就此事进行沟通,正在进行调查,等结论一出来,将依法进行处理。

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确定。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城镇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责任编辑:刘佳利] 标签:巴东县 滨江花园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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