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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出台规定35℃以上高温减少室外作业 发高温津贴


来源:长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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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35℃以上高温天应减少室外作业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本报讯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市安监局、卫计委、总工会、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

原标题:35℃以上高温天应减少室外作业

依照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本报讯就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市安监局、卫计委、总工会、人社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时,应停止室外露天作业(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40℃以下的,应按规定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适当增加高温作业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此外,各有关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通知指出,要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改善作业条件,特别是在相对固定的高温作业场所配备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足够的、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及药品,并合理安排和调整作业时间。

通知要求,为高温作业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及时调整作业岗位。同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作业条件等情况,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通知强调,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据介绍,市总工会下一步还将联合市安监局,对各单位贯彻落实通知的情况进行暗查暗访,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严重的单位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赵阳]

标签:作业 高温津贴 规定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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