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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省部级官员胆大妄议中央 湖北“五毒书记”在内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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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哪些省部级官员胆大“妄议中央”?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条新规定引发各界关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

原标题:哪些省部级官员胆大“妄议中央”?

近日颁布的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条新规定引发各界关注: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比旧条例,“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新条例的新表述,旧条例没有这八个字。如何理解这新增的八个字?哪些行为属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呢?

专家:“妄议”两字的关键是“妄”

10月23日,党报发表文章称:新条例颁布后,“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尤其成为讨论的焦点。有人担心反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影响党内民主,还有一些带有情绪的反对声在互联网上响起。

中央党校党史部主任谢春涛接受采访时也表示,上述“担心反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影响党内民主”声音,是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情节严重者开除党籍”这条新规的误读,并没有准确认识到这条新规的真意。

谢春涛认为,正确认识这条新规,必须厘清以下五个方面。

其一,旧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虽然没有出现“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8个字,不过,“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破坏党的统一”的行为,是所有党内法规和党内文件的“禁止项”,“新条例首次出现的这8个字,只不过表述形式是新的,跟其他党内法规和党内文件一脉相承,含义是一致的”。

其二,“妄议”两字的关键是“妄”,发表的是“妄言妄语”。

其三,新规针对的是“大政方针”,也就是“妄议”的是“大政方针”,并不是针对党和国家的所有政策。

其四,新规是两句话,除了第一句话“妄议中央大政方针”这8个字,还有第二句话“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两句话是一个整体,不能断章取义、不能分开。

其五,新规还有前置条件:“妄议”是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这个前置条件不能忽略。

谢春涛强调,“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民主集中制,强调批评和自我批评,强调要听取批评和建议,强调党内民主。对中央大政方针如果有不同看法,可以通过内部渠道提,这也是历来的做法,但是不能公开发表,造成不良影响,更不能妄议”。

哪些官员“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王岐山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底线要求”。那么哪些官员触碰过这条底线,“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呢?

周本顺: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在中纪委发布的大量官员查处通报中,至今还未提及哪一位官员有“妄议中央”问题。

不过,7月31日接替周本顺担任河北省委书记的赵克志,曾两次表态“党员干部绝不能妄议中央”。

第一次是8月8日至9日,上任不足10天的赵克志到唐山市调研,跟唐山市四套班子主要负责人座谈时他表示: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绝对不能犯自由主义,绝不能妄议中央,绝不能散布与中央和省委精神相悖的言论。

10月16日,中纪委通报周本顺的立案调查结果,周本顺存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10月19日上午,河北省委先后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和全省领导干部会议,传达经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给予周本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的决定》,会议提出,坚决与周本顺划清界线,“必须对党绝对忠诚,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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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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