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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骗婚6万彩礼到手 37岁女子先“闪婚”后“闪人”


来源:东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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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6万彩礼到手,37岁女子先“闪婚”后“闪人” 跨省骗婚,她和她的两名同伙均获刑 女子伍某已经37岁,但她却与他人合谋,假装自己只有26岁,与急着找结婚对象的卫某相亲,并假意与对方结婚,骗得6

原标题:

6万彩礼到手,37岁女子先“闪婚”后“闪人” 跨省骗婚,她和她的两名同伙均获刑

女子伍某已经37岁,但她却与他人合谋,假装自己只有26岁,与急着找结婚对象的卫某相亲,并假意与对方结婚,骗得6万元彩礼钱后趁机逃跑。昨日,记者从黄石港区法院获悉,伍某与另两名同伙均被判刑。

小卫是安徽人,生于1988年。因为有点口吃,小卫一直没找到女朋友。父母很担心他的婚事,到处托人给他介绍对象。2013年春节期间,在相亲多次无果的情况下,小卫与父亲及两位媒人来到黄石,并联系上黄石人老陈帮忙介绍对象。

老陈得知此事后,就与39岁的女子陈某某商量,找个女的通过假结婚来骗取钱财。陈某某于是找到伍某,得知可以分到2万元钱,伍某同意了。3人商定,让伍某化名程林,陈某某则装成她的表姐。

同年2月27日,双方在黄石港见面相亲后,小卫觉得伍某很漂亮,表示满意,伍某也假装同意与小卫结婚。当晚在某宾馆房间,老陈向小卫父子提出,女方要彩礼6万元。第二天,小卫父子付了彩礼后,就带着伍某回老家筹备婚礼。同年3月5日,在安徽不到一周,伍某就借口外出购物逃走。

同年4月,伍某等3人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拘。近日,黄石港区法院审理后认为,3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共计6万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最终,老陈获刑3年6个月,陈某某获刑2年3个月,伍某获刑2年,并分别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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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彩礼 跨省骗婚 闪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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