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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委书记两次批示拆不掉一座“黑加气站”


来源:长江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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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市委书记两次批示拆不掉一座“黑加气站” 官庄液化气站大门紧锁,门口贴着暂停营业告示。本版图片本报记者施政摄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官庄液化气站(又称“加气站”),位于阳新县龙罗公路旁。 2013

原标题:市委书记两次批示拆不掉一座“黑加气站”

官庄液化气站大门紧锁,门口贴着暂停营业告示。本版图片本报记者施政摄

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官庄液化气站(又称“加气站”),位于阳新县龙罗公路旁。

2013年10月30日黄石当地媒体披露,该加气站初建时未办理土地使用、规划等手续,属于“黑加气站”,引起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高度重视,并进行了批示。随后阳新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调查,确认加气站未办理任何手续后进行了拆除。然而不到一年之后,加气站又旧地重建。事后周先旺得知又再次作出批示, 当地相关部门又组织了联合执法,但据当地居民反映,今年春节期间该加气站仍在对外营业。

阳新县官庄液化气站为何如此“牛”,黄石市委书记批示拆除后又旧地重建?长江商报记者近日前往阳新调查,虽然阳新县官庄液化气站目前正在办理相关手续,但阳新县国土、规划部门接受长江商报采访时称,该加气站属于违建,调查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市委书记批示拆除后旧地重建

3月19日下午,长江商报记者在阳新县龙港官庄液化气站看到,该加气站占地约50米宽、50米长,四面建起了围墙。围墙内,3个大液化气罐固定在空地上,液化气罐前方建了两间房子,其中一间安装了灌气装置,并有数根管道与液化气罐相连。加气站一侧与烧煤的砖厂仅一墙之隔,另一侧距离民房不足10米。

液化气站门口贴着告示:本站因内部整改,暂停营业。虽然天空下着小雨,还是有村民前来加气,村民刘爹爹表示春节期间还在这儿加过气。

这样一个如今看上去基本具备加气能力的液化气站,却在2013年11月因违建被拆除过一次。

该加气站紧挨着当地政府已规划好但尚未动工的106国道改线, 2012年5月开始建设时居民就投诉不断。村民肖师傅说,该加气站离居民区太近,又占用了水田,他曾多次向当地国土等部门反映。而该加气站并未办理相关手续,其土地系从官庄村村民手里私下租赁而来,租赁年限为50年,其中水田5.53亩、旱地0.56亩。阳新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长李朝亮向长江商报证实,该加气站未取得相关手续,又占用了耕地,确实属于违法建筑。他们曾多次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进行了处罚。

不过加气站还是“躲躲藏藏”地建起来了,2013年10月30日经黄石当地媒体披露后,引起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的重视。在他批示后,阳新县就此召开专题会议,该县发改局、质监、安监、城建等部门负责人证实,官庄液化气站未在上述部门办理任何合法手续,意味着这是一个“黑加气站”。

阳新县决定对该加气站进行拆除,经做股东思想工作,官庄液化气站的几名股东同意自行拆除。2013年11月2日,在相关职能部门监督下,该加气站进行了拆除。一位知情人士介绍,当天只拆除和推倒了液化气站的围墙和中间用于停放储气罐的水泥墩,以及充气房旁的一间空置平房,3个储气罐因存放有液化气并未拆除。

原本“黑加气站”事件到此应该结束,但令肖师傅大吃一惊的是,2014年7月,官庄液化气站又在旧地重建,之前拆除的围墙又重新修好了,相关设备也陆续到位。肖师傅说,外界还传闻该县国土、规划等部门为该加气站出具了相关手续,“前后不到一年,执法部门难道是在自己打自己的嘴?”

规划局违规出具手续被处分

相关部门调查发现,重建的官庄液化气站在原址基础上后退了5米左右。当地一知情人士介绍,当时未拆除的设备继续使用,“虽然离公路远了几米,这差不多就是原地重建,还是占用耕地。”

为什么旧地重建?重建是否取得合法手续?记者多方尝试联系液化气站股东未果,后又拨打官庄液化气站大门留下的联系电话,但接电话的人不承认自己是液化气站的工作人员。

据了解,开办液化气站首先必须办理规划、消防等手续,还需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手续。调查发现,阳新县规划局为官庄液化气站出具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液化气站必须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而办理该证需要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规定,为液化气站出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必须征求当地住建部门意见。阳新住建部门具体负责燃气事宜的燃气办主任邱昌俊称,规划部门并未征求他们的意见。

阳新县规划局局长刘伟接受长江商报记者电话采访时承认,向该液化气站发放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他称该液化气站于2013年拆除后,液化气站股东投资超百万元,一直找相关部门协商,要求办理相关证件。之后阳新县相关部门开了几次协调会,要求规划部门出具手续,因此规划部门出具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两年。

当地知情人士也向长江商报透露,之前拆除液化气站时,相关部门曾口头答应拆除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帮助该液化气站办理相关手续。

黄石市委书记周先旺通过相关渠道得知官庄液化气站旧地重建一事,再次作出批示后,当地纪委介入调查。

阳新县纪委一负责人向长江商报透露,县纪委确实对规划局这一违规程序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党纪政纪处分。刘伟称这一事件教训深刻:“之前相关部门要求我们出具相关手续,但县纪委就此事调查时,相关部门都不承认,最后责任就由我们规划部门背了,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我自己也受到诫勉谈话处分。”

2014年底由阳新县政府办牵头,当地公安、规划、住建等部门一行70人到官庄液化气站执法,要求关停。不过当地多位村民反映,该液化气站今年春节期间仍对外营业。

“黑加气站”将成正规?

虽然阳新县规划局受到处分,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目前仍有效,官庄液化气站凭此向黄石市质监局申请了气瓶充装许可证,即将办好。

3月27日,长江商报记者致电黄石市质监局,该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人士透露,阳新官庄液化气站申请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已于26日开始公示, 5天公示期过后即可获得许可证。

黄石市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相关人士介绍,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需要申办方提供当地政府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的批准证明,目前已提供。之后他们组织评审,如果评审通过就会颁发气瓶充装许可证,“有了这个证,液化气站才能充装液化气。”

至于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可以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该人士介绍,确实标的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上面并没有年限,因此予以办理。他称,如果外界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之内反映。

不出意外,液化气站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指日可待。按照规定,液化气站还需到住建部门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再携带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以及到发改局备案,才能正常开门营业。

当地一知情人士称,如果没有大的问题,后面那些手续都不成问题,这是不是意味着官庄液化气站将成为一个正规加气站?

刘伟说,规划部门发放的是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按规定临时证不能做固定建筑,否则就是违规。此外,燃气部门未出具意见书,国土部门的手续也未办理,所以规划部门一直没给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此官庄液化气站属未批先建。

阳新县国土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朝亮对长江商报记者说,国土检查部门仍在立案调查该加气站违法用地问题,“下一步我们会加大查处力度,如果查实,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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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玮]

标签:黑加气站 黄石市委书记 批示 凤凰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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