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太多 哄你没商量

中介作为房地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业经济运行的“桥梁”,担任的是一个互惠互利的角色。但由于进入门槛太低,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不高,职业能力有限,导致房地产中介机构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在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之下,一些“黑中介”频频杀出,让不少消费者血本无归。由于缺乏监管,消费者有苦难言,“举证难”成了普遍现象。规范中介行为,警惕违规陷阱,坚守诚信经营,市场才能进入良性循环。

  • 虚假房源
  • 收费混乱
  • 散播谣言
  • 阴阳合同

    各地产公司经纪人通过网络端口发放大量房源信息,部分经纪人会发布虚假信息。这些招数,用中介业内的行话叫“转盘”,把客户骗进来再说,之后再开动三寸不烂之舌推销真正的目标房。最常用的就是把价格报低,吸引客户进来。

    侦察分析:据统计,去年武汉市二手房成交约7.23万套,但市场上挂牌量甚至多达20多万套。挂牌量是成交量的3至4倍,而且还有增多趋势,虚假房源数量之大可见一斑。虚假房源问题不仅严重干扰消费者购房进程,也影响了消费者价格预期,对整个行业的诚信建设造成负面影响。今年6月至10月,武汉全面展开房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中介行为。

    很多购房者会选择房产中介帮助办理手续。各家中介公司都收取中介费、服务费这两笔费用,基本上价位相差不多。然而,办理一笔贷款,中介公司该收多少钱?并无明文规定。此外,中介费本身弹性很大,不少经纪人“看人索价”,购房者并不清楚收费标准。

    侦察分析:一些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透明,“费外收费”现象普遍。协助办理贷款本是中介应有的服务,报酬应包含在佣金之内,但实际上不少中介普遍还要收取“贷款服务费”。虽然直接在银行办理贷款并无此费用,但若绕开中介,客户就会面临办理难度变大、速度变慢的问题。有些中介为在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甚至以扣押用户的房产证等证件为要挟。

    每当房产政策要出现调整时,反应最为灵敏的一定是房产中介。无论是利好还是利空,他们都能炒作一番,在网上发出各种消息,并不断给客户“洗脑”:如果是利好,当然要“借坡下驴”;如果是“利空”,那就要鼓动用户趁政策调整之前赶紧下手。

    侦察分析:如果真是出于对政策的“先知”,中介的作为可能还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事实上许多次公众对房产政策的恐慌情绪,都是来自莫名来源的信息,而这些信息后来都被证实为子虚乌有。那么,中介作为利益最为相关的群体,其“造谣”的嫌疑无非是最大的了。事实上,“房产中介雇人连夜到房产交易中心排队”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是段子。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合同”显示房屋买卖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而“阳合同”则根据使用需要有所不同,一种是把价格虚高的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的按揭贷款;另一种是以低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过户,以便少交税款。

    侦察分析:一些房产中介依靠诱签“阴阳合同”赚取高额“低评费”或“垫资费”,甚至为购房者制办假离婚证收取“工本费”。其中,某房产中介经纪人就曾表示,只要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就可协助以“高评房价”的方式套取购房“首付款”,换句话说,就能“零首付”购房了。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当事人带来法律风险。

  • 洪山黑中介骗钱骗房

    200多租客房东陷“三角债”

  • 临过户时被多收5000元

    律师:应按签好的合同办

  • 被炒高80万元期房续

    百居易违规炒房被罚

  • 网站“阳光房”说法不实

    买房者拿回4.6万元

    今年8月底,黄婷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租了一套房子,没想到刚住了两天,就被房东王女士找上门,说因为中介公司拖欠了一个季度的房租,王女士要收回房子。在几个维权群里,有200多人和黄婷、王女士一样,有人是租客,有人是房东。

    因为中介公司拖欠了数月房租,房东收不到房租,不得不驱赶租客。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中介公司背后存在猫腻,而公司前员工说“里边全是套路”。其中一家中介公司,还威胁记者称“再报道就把你饭碗砸了”。【详情】

    今年9月,家住江岸区后湖的周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看中了位于东西湖区一套129平米的二手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过户时,除了净房价外,所有该交的手续费共12.3万元,包括房屋交易产生的各种税费、评估费以及中介所得的佣金1.6万元。

    然而10月底过户时,中介突然提出,因税费上涨,要求周先生补交5000元。为了顺利过户,周先生无奈交了这笔钱。事后,周先生越想越觉得这笔钱收得不合理。他认为,中介之前已经跟他打包核算过。【详情】

    百居易房屋超市球场街店以二手房居间合同的名义,交易尚未交付的期房,合同中既未明确《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也没有明确《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并以“信息服务费”名义收取购房者龚先生的费用,超出范围经营、不具备该套期房代理销售资质行为。

    为此,市房管局昨日上午通知江岸区房管局,要求该局彻查百居易房屋超市球场街店炒卖期房指标一事,并对其相关违规行为形成完整调查报告,后期还将根据最终调查结果,依法依规做出行政处罚。【详情】

    市民柳女士一家看中光谷坐标城一套107平方米的二手房,并通过房天下网站与卖家达成240万元总房价的交易合同。然而,在分别向卖家和房天下网站支付1万元定金和3.6万元中介费用后,柳女士一家被卖家告知顶层100平方米的露台属于无产权面积。

    柳女士一家表示,卖家在网站发布“顶层露台可改造阳光房”的说法与实际情况不一致,且无法通过书面形式保证买家对该露台的产权,要求终止交易行为,并拿回所支付的4.6万元费用。【详情】

  • 租客
  • 中介
  • 住建部
  • 武汉市

    房管局

    房东无权赶人,已经交了房租就不会搬走。

    找了多个部门都没能解决,为了几千元去走法律程序,时间和经济成本都不合算,只能无奈接受。

    押金不退,拖款不还,强逼退房,威胁租客。

    玩失踪,对房东和租户避而不见。改名换地址,继续做“生意”。

    重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赚取房源差价、挪用交易资金、违规代理销售、无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官网公布近期各地查处的30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名单。公开曝光违法违规的中介机构,列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

    黑中介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所以“管不了”;即使来备案,房管部门也因为它“劣迹斑斑”而不会给它备案。

    房东和中介之间签了合同,中介和租客之间也签了合同,三方之间产生的是合同纠纷,需要通过调解或者司法途径解决。

    姜明安/北京大学法学院讲席教授

    对黑中介深恶痛绝 该向谁投诉?

    房地产中介的经营行为,会涉及多个部门的职责。中介发布的广告违法由工商机关管理。中介收费违法,由物价部门查处。中介对消费者实施暴力伤害,或者明知无法按约提供服务,捏造能够提供房屋租赁服务的情况,故意骗取消费者钱财,然后卷款逃跑,构成合同诈骗犯罪的,则应由公安机关查处。

    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

    维权难在“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

    黑中介得不到有力打击,失信收益高,失信成本小。消费者维权成本确实高,维权预期收益却可能很低,可谓“为了追回一只鸡,必须杀掉一头牛”。所以很多人选择了忍气吞声,这就是一种“理性的冷漠”,黑中介也就更加猖狂了,出现了好人受气、坏人神气的现象。

    媒体声音/人民日报

    多管齐下根除黑中介生存土壤

    治理黑中介,既要依法打击其失信违法行为,遏制其势头;也要从制度设计上入手,消除其存在土壤,净化行业环境。消费者也应理性消费,提高证据意识,做好签约前的“功课”。

凰家大律师

罗胜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服务领域:民商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在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项目和其相关法律实务。

  • 遏制中介乱来 司法救济要高效
  • 净化行业环境 建立房地产中介信用体系很重要
  • 防范租房陷阱 别贪便宜注意保全证据

    行政处罚了,依然要民事赔偿,法院要提供高效的司法救济,对黑中介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判决、快执行,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1+3”倍的惩罚性赔偿请求权。

    建立房地产中介信用查询体系,一张网覆盖全国,中介有过劣迹的在网上都可以查出来,消费者就可以做到心明眼亮了。 尽快出台对房地产中介的信用监管条例。以中介的诚信度作为最核心的划分标准,信用等级高的可以做更多的中介业务类型,评级低的业务范围就受到限制。

    没有资质,没有牌照,一看就是黑店,就别图便宜去那儿租房了。对广告,一定要多打几个问号。广告往往报喜不报忧,要学会“倒着看广告”,反向思考:宣传说好的地方,就要想想会不会有什么瑕疵。其次,消费者要善于固定和保全证据。打官司就是打证据。除法律规定的几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外,都是谁主张谁举证的。有的消费者把广告、合同、发票都弄没了,这就难以维权了。

凤凰网湖北出品    总监制:刘芮言  兰天    监制:林芳    编辑:洪烨 陈雪娇    设计:邓梦君    技术:李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