凰家大律师解读:高端精装房问题不断 业主维权路在何方

凰家大律师解读:开发商私设地铁站牌广告牌是否违法?

据公开资料,武汉地铁5号线(青山段)的站点中确实有“科普公园站”,而根据规划,该站为武汉轨道交通5号线与12号线换乘站。不过,5号线计划于2016年8月动工兴建,而12号线仍在规划中。

依照法律规定,该开发商发布此类户外广告应当首先向工商局提交相关申请;其次,户外广告的内容不得对市政条件如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做误导宣传;最后,设置的户外广告不得妨碍人民生活,但是在本案中,该私设的广告牌另广大市民产生误解,明显妨碍了市民生活。因此该开发商的私设广告牌的行为显然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详细]

市民百万买精装房变“水帘洞” 漏水四个月无人理

开发商为卖房放大招 广告牌变身成为地铁站牌

刘女士称,近日她和朋友路过和平大道一楼盘售楼中心时,发现门口竖着一个地铁站牌,写着“科普公园站”,上面还有地铁LOGO,她与朋友以为附近开通了地铁,找了一圈后才知道这里并没有地铁,该地铁站牌是开发商私设的广告牌。“这也太误导人了。”刘女士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售楼中心,发现这块私设的地铁站牌十分显眼。记者看到,该站牌柱子上除了写着“科普公园站”,还用不同颜色标注着“12号线”、“5号线”等,站牌柱顶端还有武汉地铁集团的“M”形LOGO。乍看确实与真的地铁站牌十分相似。[详细]

武汉现“罚单广告” 市民吐槽太气人

武汉现“罚单广告” 市民吐槽太气人

广告单做得跟违停罚单一模一样,“车牌号”、“车身颜色”等一应俱全,最奇葩的要数“处罚原因”一栏:“罚你没有买到某某地段的房子,辜负了爸妈!”向先生说,这样的广告无论是内容还是发放方式,都让人反感。[详细]

万科遭遇“诚信门”危机 学区房等广告语成泡影

万科陷诚信门危机 学区房等成泡影

武汉最大楼盘售楼时宣称“买房可上名校”,万科红郡规划的公园变污水处理厂龙头房企万科A(sz.000002)自西安遭遇“质量门”信誉危机,如今在武汉再次遭遇严重的“诚信门”困境,所有学龄孩子购房户都被万科忽悠了[详细]

武汉某楼盘售房广告“歧视租房者”

武汉某楼盘售房广告“歧视租房者”

该网友在帖子上发了一张照片,上面是绿地集团某楼盘的宣传海报,主要文案只有一行字:不忍心宝贝在出租屋叫我爸爸(见右图)。该网友称:刚走入社会的年轻人租房住再正常不过了,文案涉嫌歧视租房者。[详细]

地产商在报纸刊广告

地产商报纸上刊“出大事”引争议

他翻开南京当地的一份报纸,翻开封面的后的那一页(封三版),是一整版的内容,最醒目的是三个红色加粗字号的大字“出大事”。下面用较小的字号写着“请全南京人注意11月14日南京汤山有大事发生”。[详细]

购买精装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如何避免业主维权难?

禁打承诺

解放日报:禁打"学区房"广告 仍有销售打擦边球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新规重申旧令:从2月1日起,售楼禁打承诺“学区房”的旗号。离《规定》施行还有10多天,房产销售“学区房”情况如何?买了所谓的“学区房”,就一定能上名校吗?记者做了一番调查。

  一些房产销售依然借着名校大肆宣传。特别在房产中介的房源展板上,直接打出“对口某名校”的“学区房”标识。一位怀着二胎的准妈妈希望为尚未出生的孩子早早换套“学区房”,中介极力推荐一套“5年无孩”的房源。 [详细]   

法制日报:规范房地产广告意义重大

法制日报:规范房地产广告意义重大

房地产广告对于头绪繁多、动辄祭出大手笔的房地产行业来说似乎不太起眼,但其现实影响力却不容忽视。在巨大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在房地产广告上把人类的想象力发挥到了极致,一些堪称奇葩的广告词频频出现,令人大跌眼镜,颇为有名的如“房价不会跳水,只是在做俯卧撑”。

  当购房者最终发现房地产广告所描述的内容与楼盘真实状况不符时,必然要全力维护自身权益,由此引发的一系列矛盾纠纷,往往旷日持久、难以收场,如此,无论对于房地产行业健康发展还是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都是十分不利的。[详细]

信息时报:打击虚假楼市广告须引入惩罚性赔偿

信息时报:打击虚假楼市广告须引入惩罚性赔偿

  对房地产广告的一系列乱象,多数人都深有感触,甚至是受害者。过分美化小区环境、物业管理、周边设施的宣传十分常见,敢于承诺办户口,就读优质学校更是屡见不鲜。可以说,此类虚假广告对倾全家资产甚至还要贷款买房的人,伤害非常大。

  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于100万元以下罚款。按说,这样的罚款金额并不少,但对财大气粗的房地产商而言不过九牛一毛,特别在大中城市,100万元抵不过房地产商的半套房子。 [详细]

专家:治理房产虚假广告不能仅指望一纸禁令

专家:治理房产虚假广告不能仅指望一纸禁令

  时下一些房企在推销房子,做广告上满嘴“跑火车”,“吹牛皮”的比比皆是,而此次出台的《规定》可谓是“久旱逢甘霖”,不仅是对虚假广告的治理,给是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直击现实中房地产广告宣传中的不负责任、浮夸的致命要害。

 但是,要想要房企们洗心革面、痛改前非,不能仅仅依靠一纸禁令,广告不能做,房企也许会采用当面,口头承诺,又或许出现其他的形式。因此,《规定》的出台只能是一个开始,之后制度性的惩戒措施还必须要跟进。房子切实关系到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对于房企的管理必须要严格周密。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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