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款购房优先选在武汉被叫停

武汉市房管局9月23日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对开发商设置选房购房限制条件等5类行为认定为违规。开发商不得区别对待全款和贷款购房,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违反规定的开发商,将面临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等严厉处罚。

  • 预订款
  • 全款购房
  • 理财产品
  • 公积金贷款

    开发商经常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基金或者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购房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侦察分析:根据9月23日,武汉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销售行为的通知》,开发商以认筹、预定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预订款的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相应开发商会面临暂停项目网签等严厉处罚。

    “一次性付款可优先选房”这样的条件,往往会令不少人心动,但这样条件却对其他的购房者十分不公平。

    侦察分析:保障购房者公平选房的权利,武汉市房管局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借理财产品收取诚意金或购房款的房地产营销行为,在广州、深圳、山东等地都出现过。在武汉,个别楼盘为吸引留住更多买家,在明知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开展以诚意金、理财产品等形式来招揽客户筹集资金。

    侦察分析:对买家来说,诸多能占便宜的噱头,实际上并不能给购房者带来真正的优惠。这种销售手法也令政府部门无法监管购房者预交款项的用途,并给购房者权益造成了一定的风险。

    在买房的过程中,不少购房者在咨询是否可以公积金购房的时候,都会遭到拒绝。据悉,在10月份,武汉卧龙墨水湖置业有限公司等22家房企及房产中介因拒绝公积金贷款、哄抬房价等行为遭受处罚。

    侦察分析:相比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手续较为繁琐、放款时间较慢,所以很多开发商才拒绝公积金贷款申请。但是,楼盘能否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取决于开发商是否资质齐全,是否与公积金管理签订了申请合作的协议。房地产企业如果自身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自然会影响相关环节。

  • 光谷满庭春楼盘半年四次违规

    信用信息已逼近警示线

  • 购房者被收数万服务费

    却未买来购房优惠

  • 想购买商品房

    必须先买理财产品?

  • 想买房得多交6万元“服务费”

    回应:是工程队收的钱

    武汉当代节能置业有限公司旗下的光谷满庭春项目,未达条件即交房、未预售即收订金、未明码标价销售、毛坯房当精装修房卖,致公司满分100分的信用信息仅剩69分。

    据悉,光谷满庭春项目,违规销售商品房情形几乎全占,最严重的是近期将毛坯房当精装修房卖,信用信息一次被记扣20分。项目1、5、6、8、9、10、11号楼,在申报新建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提交报备的预售方案附有装修标准和价格,但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约定交付标准为毛坯,并由此导致购房人群集上访,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详情】

    想要购买一套中意的商品房,须先向售楼公司交纳3万元到10万元不等的服务费。21日,有购房者反映,当他们交了这笔费用后,却发现不仅没有享受到购房优惠,折合房价反而比楼盘的备案价还要高。

    据购房者兰先生反映,今年十一期间,他到武汉市江夏区富丽金澜湾楼盘看房,置业顾问称,房价1.1万元/平方米,如果交纳5万至10万元服务费,则可享受每平方米9500元左右的“一口价”。为了享受优惠,兰先生交了6万元服务费,并以9386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了一套98平方米的房子。【详情】

    日前,多名读者反映,一年前,他们陆续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联投花山郡楼盘售楼部买房,结果被要求以理财的名义交了购房款。由于开发商迟迟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结果一直没能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更糟心的是,11月14日武汉楼市限购升级,一些外地购房客突然失去买房资格。

    去年8月29日,小徐到售楼部交了1万元的购房定金。交完钱后,置业经理强调该楼盘有些特殊,要买房得签一份名为“联投花山郡购房通一号”的投资理财协议,1万元定金是投资额,签了才可以享受优先选房资格,并享受1万抵5万的总房款优惠。【详情】

    想买房,就要交6万元“服务费”?昨日,多名购房者反映,在盘龙城盘龙广场买房,要求多交6万元现金,但不抵作房款。黄陂区建设局明确表示,这一收费不合理,正在和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甘先生介绍,11月,他在盘龙广场缴纳了1万元的“团购服务费”,前日开盘时,却被通知要带6万元现金。并将之前“团购服务费”的收据收回,重新开了个单子写的是房款,并告诉他除此之外还优惠1万元房款。可甘先生十分纳闷,从未听说服务费,“6万元什么收据都没有,说是服务费,不抵房款。很多人为了买房没办法,只能交”。【详情】

  • 购房者
  • 开发商
  • 房管局
  • 公积金中心

    想要买到心仪的房子,拥有优先挑选权,自愿交了服务费,却未买来购房优惠。

    开发商设置购房限制条件本身就是违规的。

    公积金贷款手续繁琐,放款速度慢,不愿接受公积金贷款购房。

    刚需人群太多,市场有房不愁卖。

    保障购房者公平选房的权利。

    设置选房购房限制条件等5类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相应开发商会面临暂停项目网签等严厉处罚。

    开发商有义务在取得预售证后向公积金中心提请公积金贷款资质审查。

    开发商不得拒绝公积金贷款。

    吴翔华/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经营管理系主任

    加大公积金缴存的监管

    楼盘封顶,公积金才能下款,是现在很多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的最佳借口。公积金下款,排队时间长,也是实情。如何让买房人都能享受到公积金的惠民政策,除了对现行的放贷条件进行调整外,加大公积金缴存的监管,从根源上保证公积金池子里的水充沛,也需要多个部门联手予以保证的。

    楼建波/北京大学法学院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

    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时候有义务履行社会责任

    虽然现在还没有强制性处罚规定,但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时候有义务履行社会责任。“《公司法》中有明确规定,一家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的时候,除了遵守法律以外,还应该遵守国家政策,要履行社会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讲,这些开发企业甚至有些商业银行,恐怕还是要做相关的检讨和调整的。”

    媒体声音/新华网

    实现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企业是房地产市场的主体,它们规范自身经营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的基础。目前我国拥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近千家,是整个行业的顶梁柱。近日其中20家企业向社会公开作出不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发布虚假广告、不捂盘惜售或散布涨价信息等8项承诺。这些企业带了个好头。问题的关键在于,所有房地产企业都要真正把承诺付诸行动并持之以恒。

凰家大律师

罗胜

◆湖北维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湖北省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主要服务领域:民商事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在建筑与房地产法律项目和其相关法律实务。

  • “全款优先”等现象打破长期稳定的购房规则
  • 为真正发挥公积金保刚需 可用硬性规定来规范
  • 违规收取诚意金的行为屡禁不止

    开发商对全款及六七成首付以上购房者的筛选,极大伤害了首付能力有限的刚需购房者,“全款优先、不通知开盘”等现象打破了长期稳定的购房规则。武汉市对违规销售行为,将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将暂停项目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

    为了真正发挥公积金保刚需的作用,可以通过相关的硬性规定来规范,比如当遇居民购买首套房,或者改善型刚需等可以清楚甄别的购房行为时,禁止开发商拒绝或变相拒绝公积金贷款。在住宅立项审批环节中,可考虑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等。国家的惠民政策不能流于形式,甚至让那些炒房一族与刚需争利,这也违背了人性化的原则。

    违规收取诚意金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是因为有利于开发商提前把握客户意向度,从而掌握了开盘的主动权,并根据意向客户数量来确定开盘数量和价格,制造出热销的场面。但这对于买房人来说,却是不公平的,也会带来一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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