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促进法》颁行十年 湖北如何铺好就业创业之路
2018年05月26日 08:36
来源:凤凰网湖北综合 作者:唐文瑾
5月24日至25日,由湖北省就业促进会主办的“湖北省纪念《就业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报告会”在武汉举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尹建堃,湖北省
5月25日,由湖北省就业促进会主办的“湖北省纪念《就业促进法》实施十周年报告会”在武汉举行。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莫荣,人社部就业促进司副司长尹建堃,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董长麒,湖北省劳动就业管理局局长,湖北省就业促进会会长、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宏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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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大会上,《依法促进就业的金色十年——湖北调研报告》首次对外公布。报告总结和回顾了湖北省十年就业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经验启示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做好湖北省就业创业工作提出建议。参会代表普遍认为,这份报告回顾工作言简意赅,重在提炼经验体会。这些经验是通过扎实有效的调研得来的,对推动湖北的就业创业工作具有借鉴意义和指导作用。
根据报告显示,《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10年来,湖北始终保持着就业局势稳中向好的势头。2008-2017年,湖北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792.8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从2008年的4.21%逐步下降至2017年末的2.59%。以就业之稳,支持了湖北省经济之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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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指出,在具体工作当中,有七个方面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并在今后工作中长期坚持:一是切实履行政府责任,充分行使领导力;二是加强创新创业发展,保持就业增长驱动力;三是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打造促进就业联动力;四是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挥政策促进力;五是突出帮扶重点群体就业,精准使用援助力;六是加强和改进就业服务质量,确保服务有效力;七是动员利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协调力。
湖北省就业促进会会长、湖北纳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总经理汤宏
汤宏表示,湖北是人力资源大省,但当用工方招不到合适人,求职方找不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这种信息不对称的现象产生的结果就会出现就业难的问题。《就业促进法》更大的作用是解决这两者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实现更加积极、更加主动的就业。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湖北省就业促进会将在这方面做更多深入的工作,使广大劳动者及时了解了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和法律条文, 进一步推动了湖北就业创业工作的积极开展。
[责任编辑:陈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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