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武汉一审判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武汉一审判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原标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武汉一审判员受党内警告处分

楚天都市报12月16日讯(记者王荣海通讯员武纪宣)记者今从武汉市纪委获悉,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武昌区人民法院一执行庭审判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7年5月至2018年9月,任职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审判员的彭夙,通过自身的活动,让其妻子成为武汉天池绿色饮品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并投资17.5万元,持有该公司28%的股份。期间,彭夙还参与了该公司的经营活动。

彭夙身为共产党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了党的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执纪者指出,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党员干部干着公职却对生意“不撒手”,不仅会耽误日常工作还会影响党的形象,必须对其说“不”。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着力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切不可用一己私利挑战党纪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