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史上最大制毒案开庭 涉案制毒物品达8吨多

恩施史上最大制毒案开庭 涉案制毒物品达8吨多

原标题:恩施史上最大制毒案开庭涉案制毒物品达8吨多

湖北日报讯(记者杨康、通讯员柳晓琴)12月19日,巴东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等19人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案。据悉,该案是恩施州有史以来最大的生产制毒物品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张某、林某先后四次伙同他人从福建跨省流窜至湖北省巴东县,在溪丘湾乡杨某家猪圈和冯某、史某夫妇的养殖基地非法生产麻黄碱牟利。其间,该团伙共组织生产麻黄碱成品约800斤,获利228万元。

2017年11月,张某、林某等人再次来到溪丘湾乡,通过杨某介绍,租用了溪丘湾乡冯某春的猪圈屋,搭建制毒工厂,用于生产、制作麻黄碱。后因生产原材料的质量及加工工艺问题,生产出的成品,未能获利。

2018年春节后,张某、林某等人再次来到溪丘湾乡,在冯某春的猪圈屋内生产出531.3斤麻黄碱,获利126万元。

2018年7月,张某、林某在福建省龙岩市以每套37万元的价格购买生产麻黄碱所需的原材料。7月16日,张某、林某带领10人分乘3辆汽车从福建省龙岩市来到溪丘湾乡,再次找到冯某,以2万元的价格租用场地,搭建制毒工厂。8月8日,在张某、林某的组织分工下,该团伙开始生产麻黄碱。

期间,余某林受该团伙雇佣2次运输制毒原料共计26桶,获利2.9万元。

2018年8月16日凌晨,巴东县公安局抽调65名精干警力组成五个抓捕专班,将正在生产加工麻黄碱的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在生产现场、租住屋、租用仓库内查获两套生产加工设备、麻黄碱1.161吨、溴代苯丙酮成品1.83吨、甲苯5.11吨、盐酸0.34吨及其他加工原材。

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林某19等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生产、运输、买卖制毒物品,其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五十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生产、运输、买卖制毒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

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巴东法院为8名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并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庭审中,公诉机关通过多媒体示证平台出示了相关证据,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从事实和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除冯某、史某2人外,其余17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认罚。

本案将于近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