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今起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 按乙类支付

湖北今起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 按乙类支付

原标题:我省今起将新冠病毒检测纳入医保

武汉医保局昨确定支付标准允许个人账户支付相关费用

市民在武大中南医院做核酸咽拭子检查新华社发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郑晶晶通讯员黄姗周黎)日前,湖北省医疗保障局下发通知,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抗体检测项目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目录,按乙类支付,今日起在全省正式执行。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常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目录,要根据“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的原则,经过申请、初核、专家评审、公示、批准等一系列流程,才能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得到及时救治,疫情之初,我省率先明确将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医疗机构治疗期间,进行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此次又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将相关检测项目临时纳入医保目录,在疫情期间,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执行。

据介绍,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项目纳入医保支付,医保支付具体标准由我省各地根据本地实际,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此前全省核酸检测180元/次、抗体检测50元/项的最高限价,实行动态调整。

为保证核酸检测、抗体检测纳入医保政策落地,5月5日,武汉市医保局确定相关项目医保支付标准。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药品目录》相关规定,参保人员在住院使用乙类药品时,要先按比例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费用,余下费用再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进行报销。根据湖北省相关规定,我省乙类药品个人自付比为10%到30%,为了最大限度减轻武汉市参保人员经济负担,武汉市将个人自付比例确定为10%。

具体来说,武汉市核酸检测、抗体检测医保支付标准为:武汉市参保人员住院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由参保人个人先付10%,剩余部分再根据一级、二级、三级医院的住院标准按比例报销;武汉市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核酸、抗体检测,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允许使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相关检测费用,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门诊进行的核酸、抗体检测可使用医保门诊统筹基金参保人当期的额度支付;确诊和疑似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期间的核酸、抗体检测费用,按照国家卫健委制定的诊疗方案最新版明确的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此外,湖北省核酸检测、抗体检测费用实行省级统一定价限价,武汉市也将根据相关要求,实行动态调整。

复工是不是一定要做核酸检测呢?武汉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根据相关规定,要保证“应检人群”不因医疗负担问题错过关键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多位专家也表示,核酸检测是一个医疗行为,不是消费行为,不提倡非高危的普通人群去做核酸检测,特别是不提倡扎堆做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