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区 蔡甸区这样部署

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试点区 蔡甸区这样部署

2019年底,蔡甸区被中央农办等6部门确定为首批创建全国乡村治理建设115个试点区(县)之一。蔡甸区结合实际,制定了《蔡甸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

蔡甸区将以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主攻方向,重点完善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体制机制和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管机制,探索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路径,创新现代乡村治理手段。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创新、大胆实践,努力在党建引领、“三治”结合、推进乡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强化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等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在全区288个行政村实行全覆盖,采取先试点示范,探索经验,在此基础上全面铺开的方式进行,选择嵩阳大道乡村振兴示范带范围内大集街、奓山街、玉贤街、永安街、索河街、张湾街6个街道39个村,及中法城社事处和其它街乡(开发区)各确定3个村,共计54个村开展先行试点示范;在试点示范中以大集南湖社区“村改居”模式、玉贤农力村“党建+基层治理”模式为导向,把握共性,分类施策,确保试点示范接地气、出成效。在试点示范形成成果基础上,全区全面铺开整体推进试点示范工作。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王德福从试点的定位、创建的主要任务、创建试点的突破和创新等方面,对蔡甸区试点创建工作进行了科学、详细、全面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