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臻欣2020重疾保险产品计划,有以下四大特色。
特色一:病种扩容更全面
疾病保障全面,共保障170种疾病,其中轻症重疾30种,中症重疾30种,重大疾病110种。
特色二:轻中重症显关怀
·基本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基本轻症重疾保险金,轻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基本中症重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前,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基本中症重疾保险金,中症重疾保险金责任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按照确诊时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基本重大疾病保险金,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特色三:保费豁免享温暖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或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主险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若选择附加《阳光人寿附加臻欣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选):
若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或中症重疾(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豁免自确诊之日起附加险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当被保险人确诊首次患主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我们将豁免附加险合同应交且未交的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您已交纳的保险费,附加险合同继续有效。
特色四:多次赔付更安心
若被保险人选择附加《阳光人寿附加臻欣多次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可选):
臻欣2020重疾计划将“重大疾病”分为3个组别,每组赔付1次,最多可获得3次赔付。
等待期:180天
保险期限:终身
投保年龄:18~60岁
缴费期限:10/15/20年
更多保障: 还有运动达标增保额,阳光臻欣2020一共设定了两个等级的运动目标,只要完成了指定目标就能获得相应等级的额外保额赔付。另有结婚生子惠加保和年金转换选择权。
阳光“融和(家庭版)医疗保险”
①保障高:保费低,可享年度最高400万医疗保障
②保障全:涵盖自费药、自费项目、上海质子重离子、一般住院医疗、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ICU津贴
③可垫付:享有第三方住院垫付功能
④保全家:一张保单最多可保障4名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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