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

原标题:彰显根本政治制度优势的生动篇章 ——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

全国人大代表罗杰接受媒体采访。

全国人大代表罗杰接受媒体采访。

1月4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与“代表行动”座谈会在汉召开。与会者赴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参观学习。

1月4日,全省人大代表工作与“代表行动”座谈会在汉召开。与会者赴武汉市汉阳区江欣苑社区参观学习。

2020年7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20年7月22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下沉党员为社区群众服务。

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下沉党员为社区群众服务。

刚刚过去的2020年,极不平凡、极不容易、极其难忘。

一年来,在省委领导下,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尽责,助力打好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8件,批准设区的市、“一州两县”法规1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件,开展4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作出决议决定7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7人次,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疫情防控、疫后重振和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充分展现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担当作为,书写了彰显根本政治制度独特优势的生动篇章。

为打赢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

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在关闭离鄂离汉通道的两个多月时间里,省人大常委会克服交通不便、人员难以集中等困难,采取主会场+网络视频等创新方式,先后召开3次常委会会议、4次主任会议、6次党组会议,审议30项工作议题、出台3件地方性法规,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常委会紧急启动立法修法快速反应机制,2月11日专门加开常委会会议,作出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决定,授权政府根据需要依法采取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3月5日,作出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着力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

广泛动员各级人大代表投身抗疫。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时间动员组织全省9.3万名五级人大代表,带头落实防控措施,筑牢人民防线,在战疫中守初心担使命、当先锋作表率、架桥梁系纽带,有2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被直接采纳或吸收。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受到国家级表彰43人次、省级表彰66人次。“人民英雄”张定宇,全国人大代表罗杰、阎志,省人大代表熊学敏、邢锦辉、徐必生等,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助推省域治理现代化

省人大常委会发挥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升立法精细化水平。修订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针对中小企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资金支持、创业扶持、权益保护等问题作出规定,促进中小企业加快恢复和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长江汉江(干流)湖北段禁捕决定,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确保“一库净水北送、一江清水东流”。制定学校安全条例和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维护校园安全,增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围绕民法典贯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野生动物保护及取消证明事项,组织开展4次地方性法规专项清理,集中打包修改20件、废止2件。组织开展构建战略支点条例、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条例立法后评估。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与法律法规实施并重,在法规通过后,督促实施部门及时出台配套制度,落实“一款一策”,着力做好“下半篇文章”,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并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发挥大数据、现代网络技术在监督方面的优势,扎实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一法一条例”“两个决定”等5项执法检查,让法律法规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省人大常委会还首次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修订备案审查工作条例,推进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全省报备“一张网”,审查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54件,办理公民审查建议4件,督促纠正3件,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密切代表与群众联系

支持代表依法履职

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召开5次代表座谈会,100多名代表提出涉及20多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已全部交有关部门办理。深化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组织代表参加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152人次。引导组织各级代表通过“代表联络站”“选民接待日”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着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实效。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3件议案、代表提出的788件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程,改进分办交办方式,组织会前阅看服务,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质量和办理满意率均实现提升。建立代表建议及时处理机制,推行即提即办,并将代表审议发言所提意见建议纳入办理范围,23家办理单位首次在代表大会期间进行现场答复。同时,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式,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建议开展再督办,推动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变成了解民意、推动工作、改进作风的过程。

为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省人大常委会还举办医疗卫生等领域省人大代表专题培训班和全省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培训班,加强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完善线上信息推送、学习交流等功能,服务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协调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架好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找准履职结合点 推动疫后重振浴火重生

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取得决定性成果后,省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晴天带伞、撑伞避雨、打伞干活、修伞补强”的要求,找准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最佳结合点,助力经济发展由“按下暂停”到“重启恢复”,推动疫后重振、浴火重生。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织开展复工复产等10个方面专题调研。支持、服务在鄂全国人大代表积极建言,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推动湖北人和湖北产品“走出去”。及时开展预算执行情况调研,科学研判财政经济发展趋势,依法审查批准政府预算调整方案,大幅压减财政一般性支出,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针对2020年的特殊情况,依法作出决议,实行“一次授权、多次发行、一并报备”,支持省政府在新的政府债务限额内提前组织债券发行,有效促进债券资金落地,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针对疫情带来的就业困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督促检查,审查批准省级财政决算,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监督,助力“六稳”“六保”。

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深入100多家企业、20多个单位调研,走访代表,通过媒体征集意见建议200多条,听取和审议省“一府两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报告,并以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组织开展湖北省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执法检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代表建议实行集中督办,推动解决部分地区工业园区用电贵、用水贵、用气难等问题。

推动一揽子政策落地见效。省人大常委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及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拨付使用情况调研,督促支持政策措施早落实、早见效、早受益。利用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监督平台,加大对重大项目开工的监督检查,并组织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开展中央一揽子政策落实情况专题调研,听取省政府有关部门汇报,提出意见建议,力促政策红利“对冲”疫情影响,把损失降到最低。

推动防范和化解“疫后综合症”。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继续组织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五进五访”,聚焦打好疫后重振的民生保卫战、经济发展战、社会稳定战,扎实开展“代表行动”。全省6167个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4962件、办理10928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的监督,狠抓扶贫专项整改,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灾后重建水利补短板、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粮食安全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报告,支持做好抢险救援、灾民安置、恢复重建等工作,助力“十三五”圆满收官。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促进民族地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审议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反家庭暴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促进稳住经济基本盘、守牢民生底线。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等执法检查。连续三年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组织代表认真研读“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为大会审查批准纲要草案做好准备。

加强自身建设 展现人大新风貌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研学、常委会专题讲座、人大干部讲堂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全年开展集中学习研讨30次,连续三年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读书班,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省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及时出题目、交任务、压担子,支持人大依法履职,并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为人大工作指明方向、注入强大活力。省人大常委会自觉在省委领导下开展工作,落实“1+1+11”制度安排,积极推进省委确定的立法任务,开展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城乡社区治理方面立法调研,尽快补齐治理方面的制度短板,共同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同时,调整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置,修订工作规定,更好发挥立法“直通车”作用,将常委会法规工作室更名为法制工作委员会,更好推动人大工作发展。

数说·湖北人大这一年

立法工作

●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件,即《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

●省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7件,包括《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湖北省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修订)》等

●审议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和法规性决定17件,包括《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修订)》《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

监督工作

●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件,包括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贯彻实施决定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专利工作情况的报告等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8件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4件,包括检查《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的实施情况、检查《湖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的实施情况等

●专题询问1次,聚焦我省高质量发展,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放管服”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及法治保障等为切口,以常委会联组会议形式开展专题询问

●听取和审议法规实施情况报告18件

●书面审议有关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报告24件

●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4件,组织督促办理公民建议审查的规范性文件4件;督促纠正3件、提醒2件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省人民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决定1件,即《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的决定》

●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6件

人事任免工作

●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7人次,组织5场宪法宣誓

代表工作

●扎实开展“代表行动”,共收集代表意见建议14962件,已办理10928件,占73.04%

●全年召开5次代表座谈会,代表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已全部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788件建议已全部答复

●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开展联合专题调研5次

文/湖北日报全媒记者 王馨 通讯员 王丹 图/戴忠益 刘允桐 制图/万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