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间湖北城市节水逾40亿立方米 几乎相当于33.4个东湖

“十三五”期间湖北城市节水逾40亿立方米 几乎相当于33.4个东湖

原标题:“十三五”期间

我省城市节水逾40亿立方米

湖北日报讯 (记者周三春、通讯员刘登强、彭艳)5月9日至15日是第30个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今年宣传周的主题是“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节水型城市”。5月10日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节水量累计达40.11亿立方米,几乎相当于33.4个东湖的水量。

据了解,当前我省拥有武汉、黄石、宜昌和荆州4座国家级节水型城市,还有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245个。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十三五”以来,我省用水效率显著提升,城市人均综合用水量从2016年的每人每天204.26升降低到2020年的184.95升,降幅近一成。

减少自来水传输过程中的滴漏损耗,是节约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我省城市各类供水综合管道长度达到58371.07公里,城市供水能力大幅提升。省住建厅要求各地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控工作,确保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当前,我省大部分城市已达标,但各地情况不一。例如荆门市通过加强巡查整改,加装流量仪推行DMA分区计量等方式,将管网漏损率由2014年的30.29%降到7.28%,走在全省前列。但广水、松滋、恩施、黄冈等部分城市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仍有待加强,后两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目前分别为18.39%和21.5%。

水资源回收再利用方面,各地海绵城市的建设有效提升了城市对雨水的利用、调蓄、吸纳能力。“十三五”以来,全省设市城市建成“海绵”面积约为549平方公里,占建成区总面积的20%左右。同时近五年我省每年新增雨水收集管网11969公里。通过这些举措,去年全年我省雨水资源年利用量达1308.75万立方米。

城市废水等加工后再利用的再生水总量持续提升,广泛应用于绿地灌溉、工业生产等方面。统计显示,2020年全省城市再生水年利用量48179.05万立方米,占到了城市供水总量的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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