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蔡甸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启动

六届蔡甸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启动

4月9日,蔡甸区召开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动员部署会议,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六届蔡甸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启动

会议书面传达了上级巡视巡察工作相关精神,宣读了《关于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的组长授权任职及任务分工的决定》和《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2021年巡察工作安排,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时间为2021年4月9日至5月中旬,其中,驻点巡察时间为40天左右。

本轮巡察,区委组建4个巡察组。

第一巡察组

对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进行巡察;

第二巡察组

对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大数据中心进行巡察;

第三巡察组

对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政办(区金融办)、区教育局、中法城产业发展和招商处、中法城土地规划和建设处进行巡察;

第四巡察组

负责对六届区委巡察反馈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督办,对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的有关问题进行指导督办,负责完成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具体为,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对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检查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影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治理庸懒散慢乱浮等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会议指出,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内涵要求,聚焦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之责;要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之责,紧扣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之责,正确处理政治和业务的关系,切实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会议要求,

要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的宗旨、落实情况、检验标准来发现问题,紧紧围绕机关和干部作风建设情况来发现问题;要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组织开展好巡察“回头看”;要创新方式方法,深入基层,广泛搜集企业和群众意见,融合贯通各类监督渠道,深入分析研判,实现带着问题开展巡察;要进一步完善整改促进机制,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压实整改责任,务求真改、实改,确保专项巡察取得实效;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严守各项工作纪律,保持巡察干部严谨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恪尽职守,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会议强调,

要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视巡察要求,着力发现突出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持续推进上下联动,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以一流的营商环境打造创新发展的高地,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十四五”顺利开局起步。

动员部署会后,召开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培训会议。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罗少斌参加会议。

巡察公告

根据六届区委第十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安排,区委组建4个巡察组代表区委对区住房和建设局等18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4月9日至5月中旬,其中驻点巡察40天左右。

二、巡察对象

区住房和建设局、区园林和林业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区水务和湖泊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大数据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政办(区金融办)、区教育局、中法城产业发展和招商处、中法城土地规划和建设处。

三、巡察内容

按照政治巡察要求,对照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对照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武汉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对照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重点监督检查学习贯彻党中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检查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影响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治理庸懒散慢乱浮等机关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四、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置举报电话、来访接待地点、举报箱和电子邮箱接受来信来访。各巡察组进驻情况如下:

中共蔡甸区委第十三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进驻情况一览表

六届蔡甸区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启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真实问题、提供有关线索!

中共蔡甸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9日

来源:蔡甸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