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银行上半年净利11.09亿 今年被罚307.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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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银行上半年净利11.09亿 今年被罚307.4万

原标题:湖北银行上半年净利11.09亿 负债较年初增13.24% 今年被罚307.4万

中华网财经8月30日讯,近日,湖北银行披露2021年上半年部分财务情况。2021年1-6月,湖北银行实现净利润11.09亿元,去年同期为6.67亿元,同比增长66.27%。

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银行资产总额3452.14亿元,年初为3044.67亿元,较年初增长13.38%;负债总额3153.11亿元,年初为2784.55亿元,较年初增长13.24%;所有者权益299.03亿元,年初为260.12亿元,较年初增长14.94%。

湖北银行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928年,湖北省银行在汉口成立。2010年初,在武汉打造区域金融中心的大背景下,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原宜昌、襄阳、荆州、黄石、孝感五家城市商业银行的基础上,采取新设合并的方式组建湖北银行。经中国银监会批准,2011年2月25日,湖北银行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武汉市。

截至2020年末,湖北银行在湖北省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黄石市、荆州市、孝感市、咸宁市、恩施州、十堰市、随州市、荆门市、黄冈市和鄂州市开设了分行级机构,在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开设了直属支行,共开设营业网点222个,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及分中心15家,布设离行式自助银行21个。

从贷款质量方面看,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银行贷款总额1656.08亿元,年初为1479.79亿元,较年初增长11.91%;其中,正常类贷款余额1558.68亿元,年初为1355.57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65.20亿元,年初为87.34亿元。不良贷款余额32.20亿元,年初为36.88亿元,较年初减少4.68亿元。不良贷款率1.94%,年初为2.49%,较年初下降0.55个百分点。

从资本充足率方面看,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银行资本充足率14.89%,年初为13.11%;一级资本充足率11.92%,年初为11.0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92%,年初为11.01%,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有所提升;资本净额3,703,968.18万元,一级资本净额2965332.9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净额2965332.98万元,主要包括实收资本761165.47万元,资本公积106161561万元,盈余公积130154.07万元,一般风险准备430799.9万元,未分配利润587355.88万元,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5757.95万元。

财报显示,湖北银行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8.21亿元,同比减少1.82亿元,降幅2.27%;实现净利润15.53亿元,同比减少4.07亿元,降幅20.78%。拨备覆盖率165.19%;贷款拨备率4.12%;成本收入比23.86%;存贷比68.81%。

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银行风险加权资产总计2488.32亿元,年初为2342.51亿元,较年初增加145.81亿元,增幅为6.22%。其中,信用风险加权资产2338.03亿元,年初为2196.24亿元,较年初增加141.79亿元,增幅为6.46%;市场风险加权资产10.81亿元,年初为6.78亿元,较年初增长59.4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39.49亿元,年初为139.49亿元。

截至2021年6月末,湖北银行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了两期总额共计45.00亿元含有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银行以及下属分支机构今年以来被银保监会处罚三次,合计被罚没307.4万元。

2021年7月30日,湖北银保监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银行因6项违法违规被罚230万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约32.40万元,罚没合计约262.40万元,同时责任人冷松、戚波、汪庆、林昊分别予以警告。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1,违规通过本行理财业务为股东提供入股资金;2,未落实授信条件,违规向“四证”不全的项目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3,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4,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5,未严格审核信托标的合格性,导致信贷资产非洁净出表;6,贷后管理不尽职,流动资金贷款回流借款人及其集团公司法人代表账户。

2021年5月7日,湖北银行咸宁分行因“未严格落实优惠政策,收取小型企业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风险管理费”被罚10万元;

2021年4月14日,湖北银行应城支行因“违规转嫁经营成本,间接提高企业融资成本”被罚35万元。

针对多次遭遇监管处罚的情况,湖北银行回复称:“2019年9月,湖北银保监局对包括我行在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组织开展了综合检查,2021年7月30日银保监会公布的处罚信息就是这次检查的处罚结果。2019年9月、2020年7月,咸宁、孝感银保监分局分别对我行咸宁分行、孝感分行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并分别于2021年5月7日、2021年4月14日公布了检查处罚结果。”

湖北银行进一步表示:“从监管部门对我行的检查来看,反映出我行在执行信贷政策,落实监管要求,以及内部制度执行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我行对此高度重视,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逐项落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对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我行已全部整改工作完毕。”

此外,今年5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称,湖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文耀清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文耀清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简历显示,文耀清于1965年12月出生,湖北当阳人。其在2002年至2006年4月期间,任招商银行宜昌支行行长;2006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宜昌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2010年12月至2011年7月,任湖北银行行长助理兼宜昌分行行长;2012年2月,任湖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