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质量争议 湖北汽车消费投诉逾万件

虚假宣传、质量争议 湖北汽车消费投诉逾万件

原标题:投诉逾万件!湖北汽车消费呈现“四大热点”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日报见习记者汪子轶 通讯员陈畅)随着汽车消费的日益普遍,与此相关的消费投诉、纠纷也接连不断。1月17日,省消费者委员会称,2021年全省消委组织受理汽车及零部件投诉突破万件,达10277件,主要集中在“四大热点”。

今年1月11日,公安部发布了《2021年全国机动车和驾驶人数据》,其中武汉机动车保有量超过300万辆,位列全国第八,全省日均车流量由383.8万台次增长到657.3万台次,增长71.26%。高速增长的汽车保有量、车流量背后,各类汽车维权事件也随之频频发生。

1月17日,省消费者委员会通报了汽车投诉相关情况。通报称,购车合同、汽车质量、售后服务是消费者最为关切的问题,随着汽车投诉量增加,虚假宣传和价格争议的问题也有所提升,不少大牌汽车厂家及销售者、修理者成为消费者投诉的主要对象。

据介绍,消费者投诉集中为“四大热点问题”——

第一为营销虚假宣传。有的商家误导消费者,故意隐瞒汽车质量问题或汽车真实情况,将库存车、知晓的瑕疵车销售给消费者。有的商家乱收费,在按揭购车时,高举无息贷款的旗号,强迫消费者交纳续保押金或保证金、巧立名目收取手续费等。有的商家加价销售,以车辆资源有限,进行变相加价销售的行为。有的商家在交车环节不负责任,交付新车时不提供新车合格证,并存在宣传误导,约定不清,隐瞒真实信息等情况,导致新车提回家不能上牌、不能上路行驶。

第二是汽车质量争议。问题主要包括产品性能问题、不合格商品以及不具备特定使用环境。汽车发动机、变速箱、转向系统、动力蓄电池等主要零部件发生的质量争议问题已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第三为合同约定不对等。购车合同设置的消费陷阱现象,主要表现在违约条件苛刻、混淆定金与订金概念、不对等条款的问题。部分经营主体利用合同文本签订不对等格式合同,规避公司的责任,把营销时存在的过错转嫁给消费者,导致双方约定不对等。

第四是汽车“三包”服务缩水。从投诉大数据分析得出,汽车三包争议问题主要包括:不履行三包义务,不履行售后承诺,售后在三包期内收费修理,因经营者工作变动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售后服务,厂家和经营主体相互推诿唐塞,售后服务热线拨打多次久托不决等。

据介绍,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版《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首次对退换车的条件、“三包”的生效日期等作出了严格规定,一定程度上将减轻“三包”服务缩水、服务方推诿责任等问题。

省消委呼吁汽车经营主体入驻已于2021年3月15日上线的湖北315投诉与和解平台,方便消费者在线投诉维权,经营主体在线和解,降低涉诉成本,提高和解量,充分展示我省汽车行业良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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