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贷监管传闻调查:尚无“文件”出台
湖北
湖北 > 财经 > 金融 > 正文

助贷监管传闻调查:尚无“文件”出台

原标题:助贷监管传闻调查:尚无“文件”出台 阻断商业与金融信息不当连接是当前重点

一石激起千层浪。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国相关部门正在酝酿制定新的助贷行业监管文件(下称“监管文件”),其中包括助贷放款需通过银行端直接发放,助贷机构或变身全导流广告公司;助贷平台导流需通过个人征信机构;担保费或被限制在2%左右。

“若监管文件出台,助贷行业将遭遇不小的冲击。”一家助贷机构负责人向记者感慨说。这些天他所在的助贷机构“人心惶惶”,很多员工对助贷行业未来发展前景颇感悲观。

记者对此多方求证,多位参与助贷业务的银行人士表示“尚未看到相关监管文件”。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相关部门没有酝酿制定上述监管文件,目前相关部门针对助贷行业的监管,主要集中在阻断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以及防止金融风险跨产品跨市场传染。

去年7月初,央行征信管理局给多家网络平台下发通知,要求后者与金融机构开展引流、助贷、联合贷等业务合作时,不得将个人用户主动提交的信息、平台内产生的个人信息、从外部获取的个人信息,以申请人信息、身份信息、基础信息、个人画像评分信息等名义,直接提供给金融机构。这在业界被称为“断直连”,旨在解决“数据-网络效应-金融业务”闭环效应所带来的超范围从事金融业务问题。

去年底,央行发布《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在支付页面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以默认开通、一键开通等方式销售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此项政策则是遏制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

此前,央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指出,中国头部平台公司在开展电商、支付、搜索等各类服务时,获得用户的身份、账户、交易、消费、社交等海量信息,继而识别判断个人信用状况,以“助贷”名义与金融机构开展信贷业务合作,相当于未经许可开展个人征信业务。

“头部平台公司在同一个平台下提供理财、信贷、保险等金融服务,放大了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的可能性。平台公司还在支付链路中嵌套花呗、借呗等信贷业务,误导消费者。”易纲指出。

记者多方了解到,众多助贷公司正根据相关部门的“断直连”要求,积极寻求与持牌征信机构开展业务合作,构建“网络平台—征信机构—金融机构”的个人信息合规分享模式。与此同时,部分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始不再为助贷产品导流,转而变身“联名信用卡合作方”,由信用卡机构介入相应消费场景提供“信贷服务”。

上述接近监管层的知情人士表示,目前相关部门还关注助贷行业能否进一步降低产品利息,更好地实现普惠金融的“惠”。

“尽管助贷行业令众多个人与个体户/小微企业更便捷地获得金融服务,但他们能否进一步降低信贷利率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或是未来相关部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的新聚焦点。”他指出。

传言引发高度关注

“监管文件”一经面世,便触发助贷行业强烈关注。

“我们很多员工担心助贷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上述助贷机构负责人向记者指出,此前,金融机构拥有牌照资质和资金优势,助贷平台在资产端获取方面具有相当独特的优势,于是双方自发地形成现有的助贷行业产业链分工,即助贷平台负责获客导流,金融机构提供信贷资金与核心风控,促进助贷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但若“监管文件”出台,这个产业链分工机制将被彻底打破,令助贷平台未来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我们迅速与相关部门与助贷合作银行做了沟通,希望能了解到监管文件的出台背景与监管要求。但后者均告知,他们尚未看到上述监管文件。”一位助贷机构业务主管告诉记者。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文件”相关条款也引发助贷行业热议。

比如“监管文件”要求助贷机构或变成全导流广告公司,或与当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构成冲突。

此前,《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到,商业银行除了核心风控环节需独立自主外,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环节均可与第三方公司合作,此举表明相关部门肯定了助贷市场的作用,鼓励商业银行以合作方式吸收新技术不断推动信贷行业变革与创新。

近日出台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提及,助贷平台可从事“提供网络空间经营场所、信息交互、交易撮合”,也没有提及助贷平台需变身“全导流广告公司”。

此外,“监管文件”要求助贷机构不得留存个人信息,也令业界颇感疑惑。

记者多方了解到,个人信息保护法没有禁止助贷机构合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只要后者严格执行“告知-同意”原则,在用户授权同意范围内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央行发布的《征信业务管理办法》虽要求助贷平台与金融机构等信息接收方在信用信息传输方面完成“断直连”合规整改,但没有禁止助贷平台合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目前业界争议最大的,是担保费被限制在约2%的条款。”上述助贷机构业务总监告诉记者。

一位担保公司机构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他们向助贷业务提供的担保费率约在3%-4%,在扣除相应的坏账代偿金额后,他们的小微担保业务仅仅能实现保本微利。若担保费率被要求限制在2%左右,他们很可能选择退出市场,因为这个费率上限令他们难以保本盈利。

“但在实际操作环节,部分急需资金的个体户或小微企业因存在一定程度的还款风险,若能引入担保机构提供增信,相关助贷资金投放将变得更顺利迅速,有助于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多位助贷业内人士直言。

记者对此多方求证,当前相关部门尚未对助贷业务担保费率设限有过讨论。

“目前,相关部门对助贷行业的监管,仍以推进断直连合规整改为主,要求助贷平台不得未获许可,变相参与个人征信业务。”上述熟悉监管部门的知情人士向记者表示。

他还指出,相关部门还在关注助贷领域所存在的“诱导信贷与过度分期”问题,避免某些消费者太“容易”获得消费信贷资金过度消费,导致自身债务快速增加,出现一些社会问题;此外,相关部门还关心助贷产品利率能否进一步下降,更有效地促进普惠金融的“惠”。

助贷行业规范监管稳步推进

尽管“监管文件”或许是虚惊一场,但相关部门对助贷行业合规发展的监管正稳步推进。

继央行征信管理局要求助贷平台断直连合规整改后,近日央行发布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提供营销服务,不得在支付页面中将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作为支付选项,以默认开通、一键开通等方式销售贷款、资产管理产品等金融产品。

在业内人士看来,前者是阻断金融信息和商业信息之间的“不当连接”,杜绝助贷机构未按许可涉足个人征信业务,后者则是通过掐断“支付+信贷”业务链,防止金融风险的跨产品跨市场传染,凸显央行落实金融业务分类监管的意图。

值得注意的是,京东白条在年初升级为“京东白条卡”。

一位第三方支付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非银行支付平台变身为“联名信用卡合作方”,在自有消费场景继续提供信贷服务同时是否满足监管要求,还需相关部门的评估判定。

在他看来,这背后,或牵扯到相关业务整改能否有效提升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自主获客能力与产品竞争力。

此前,央行行长易纲在国际清算银行(BIS)监管大型科技公司国际会议指出,金融科技发展正挑战传统银行业的经营模式和竞争力。目前中国有约4000家中小银行,自身资源有限,只能依赖大型科技公司提供的技术和平台进行客户维护、信用分析和风险控制,可能削弱获客能力和产品竞争力。

“无论是助贷机构,还是非银行支付机构,能否真正赋能中小银行提升自主获客能力与产品竞争力,而不是让中小银行持续依附大型互联网平台发展互联网零售业务,将是相关部门关注的新焦点。”他认为。

“目前,我们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尽早完成断直连合规整改。”前述助贷机构负责人向记者指出。目前他们遇到的一大挑战,是征信机构更倾向与助贷行业大型头部平台率先开展征信合作,中小型助贷平台的征信合作进度则相对缓慢,或令助贷行业呈现“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发展局面。

此外,个别助贷机构凭借自身的客户信息相对齐全,希望与征信机构共同建模,但此举或导致征信机构的征信工作独立性与客观性受到一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