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积极参与“武汉城管随手拍”三起车窗抛物行为被处罚

市民积极参与“武汉城管随手拍”三起车窗抛物行为被处罚

自动播放

(通讯员:金辉)2022年1月1日,为了让更多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武汉城管随手拍”举报奖励活动进行了优化升级,将车辆抛撒纳入举报奖励活动,截止目前已接到有效举报3起,并依法进行处罚。

目前,全市正在开展车辆抛撒有奖举报活动,市民通过“随手拍”举报一起车辆抛撒问题,确认有效的可以获得20分奖励计分。

1月1日,武汉城管随手拍举报奖励平台收到市民举报2431件,截止到1月17日,共收到市民举报39321件。经过武汉城管随手拍平台工作人员初步筛查,其中,1月2日、1月7日和1月10日的3起市民举报的车辆抛撒问题,举报视频中抛物车辆号牌、抛物行为、时间及地点清晰,举报视频真实有效,被平台认定为有效举报。1月10日,武汉城管联合交管部门对上述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根据举报视频确定车辆和车主信息。3起举报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交由江汉区、硚口区和蔡甸区城管执法部门进行调查处置。区城管执法部门通过联系相关车主了解事情经过后,告知车主及当事人尽快到执法部门配合调查并接受处理。目前,市民举报的上述3起从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行为,按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有奖随手拍,城市靓起来。今年,武汉城管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全市城市监控探头对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的抛物和抛撒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和抓拍。在此,希望市民和车主朋友文明出行,请勿车窗抛物,共同维护城市环境,也希望更多市民积极参与“武汉城管随手拍”举报奖励活动,发现、劝阻和纠正车辆抛撒垃圾和其他影响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案例一 1月2日,武汉城管随手拍平台接到一起市民举报的车辆抛撒问题,经过初步审核通过,举报按照流程交由江汉区城管执法大队负责办理,江汉区按照当事人违法地点下派至江汉路中山大道执法中队进行调查处理。1月11日上午,该中队在详细了解案件信息后,通过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联系到车主及当事人,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通知当事人尽快到中队接受处罚。1月12日上午车主到达江汉区江汉路中山大道中队。执法人员在与当事人调查核实过程中,了解到,1月1日当天发生的车窗抛物行为是当事人的未成年子女所为,且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调查,承诺对其子女加强教育。对此,中队执法人员作出责令整改和教育的决定,不予罚款处罚。

案例二

1月11日上午9时,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到武汉城管随手拍平台转办的市民举报的车辆抛撒问题。硚口区城管执法大队直属二中队中队长熊明章,通过交管部门提供的车辆信息,电话联系该车辆的车主,希望当事人能够尽快到执法部门配合调查。12时30分,当事人夫妻二人一同赶到硚口区执法部门。熊队长向当事人说明了案件情况并宣传了相关法规,当事人承认是在开车过程中向车外抛掷废弃物,愿意配合调查。随后硚口区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从车内向外抛掷废弃物行为给予人民币伍拾元罚款的处罚。当事人表示,通过此事自己意识到了车窗抛物的危害性,随意往车外扔垃圾,不仅容易对行驶车辆造成安全隐患,还会破环城市环境对环卫工人的工作产生危险。通过这次之后,自己再也不会从车里向外扔垃圾了。

案例三:

1月10日,蔡甸区城管执法大队接到武汉城管随手拍平台转办的市民举报的车辆抛撒问题。 有市民反映1月10日上午8时左右,在大集街天鹅湖大道与通城大道交汇的涵洞处,有小车司机往车窗外随手扔烟头,对市容环境卫生产生不良影响。蔡甸区城管执法大队立即指派执法人员根据平台提供的车辆信息联系当事人,并通过电话向其宣传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使其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性。当事人田某表示愿意到蔡甸区城管执法部门配合调查,依法处理此事。

1月11日8时多,当事人田某来到蔡甸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理此事。执法人员依照《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给田某下达相关文书,并依法对其罚款伍拾元整。田某缴纳罚款后,表示已经认识到不文明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承诺以后再不会有此类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