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邮储银行济宁分行被罚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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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邮储银行济宁分行被罚25万元

3月24日,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公布的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分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警告并处罚款25万元,1名责任人同时被罚。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

处罚信息显示,时任邮政储蓄银行济宁分行行长刘欣,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行为负有责任,被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