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女童被遗留电梯坠亡案”一审结束 女童父亲: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满意,我还会上诉
来源:湖北广电融媒
今天(4月18号)上午,浙江杭州2岁女童被保姆遗留电梯坠亡案,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开庭,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对保姆吴女士提起公诉。开庭前,女童父亲陈长江在法院外说:“终于等到这一天,相信正义终将到来!”


事故发生现场监控视频截图,小女孩正走出电梯

小女孩坠落的窗台
最新进展
今天(4月18号)中午12点多,庭审结束,将择期宣判。女童父亲陈长江接受了媒体的采访。长江云新闻记者了解到,庭审期间,作为案件的关键性证据,不幸坠亡的女孩樱桃出事时的视频被再次播放。陈长江和妻子看后极度难过。陈长江介绍,庭上,保姆吴女士一直在哭,询问她事情经过时,只是回答,小樱桃单独乘坐电梯上到8楼后,她确实也上楼找过,“最后,保姆又说记不清楚了,忘记了,脑子蒙了。”
对于这样的回答,陈长江和家人并不满意,觉得保姆吴女士没有悔过之意。长江云新闻记者从陈长江那里了解到,这次开庭,他们又补充了一些新的证据材料,希望法院予以采纳。同时,他们也提出,能否加重处罚,“如果对一审结果不满意,我们也会继续提出上诉。”

庭审结束后,陈长江接受媒体采访
事件回顾
2022年6月14号晚上8点多,保姆吴女士带着小女孩樱桃,一起乘电梯到达住宅1楼。随后,吴女士拉着滑板车先行走出,当她回头时才发现樱桃没跟出来,电梯门关闭。随后,樱桃独自被困在电梯内。晚上8点06分07秒,电梯在8楼打开,樱桃走出电梯,在监控录像里消失。不久后,小女孩从8楼坠至2楼平台,不幸身亡。
受害者父亲:希望严惩保姆!
女儿出事的这一年,陈长江幸福美满的家庭彻底被撕裂。妻子重度抑郁、患癌岳母一度拒绝接受治疗后离世……丧失女儿的巨痛,令他无所适从,常常一个人躲着偷偷哭。
开庭前,陈长江表示,他极为悲痛,希望从重处罚保姆,“不过我们会保持最大限度的克制,相信法院会依照法律给予一个公正的判决。”

陈长江和家人面对女儿不幸离世,悲痛不已
律师: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符合目前披露的事实
庭审结束后,长江云新闻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湖北忠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余佳奇。他表示,从目前披露的案情来看,并未有充分证据证明保姆有积极追求女童死亡的主观故意,所以公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提起公诉。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余佳奇律师表示,陈先生的心情可以理解,但还是要等待人民法院依法裁判结果。
去年发生的案件,为何今年开庭?
该起案件发生在去年6月,为何时隔近1年才开庭审理。余佳奇律师解释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办案期限的规定,从公安机关拘留、提请批捕,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直到检察院审查起诉,各机关均需合理的办案期限,从刑事案件发生到开庭审理,该时长属于法律规定的期限时长。”
武汉家政行业从业者:这位保姆存在严重过失
去年,武汉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长项丹也在第一时间看到了事件的视频。她和协会里的同行都表示,对于小女孩的意外非常痛心,“这位保姆吴女士竟然自己走出电梯,落下一个2岁左右的小女孩。但凡有一点职业操守,有一点责任心的人都应该懂得,进出电梯这样的特殊地方,一定要把小孩的手牵住,一起走。从职业服务标准来说,这样的行为属于严重违规。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位家政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是否培训合格后才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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