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孩玩烟花引燃废物导致车辆起火,法院判决家长和物业赔钱并制发《家庭教育令》
3名未成年人在小区燃放烟花玩耍时,引燃物业公司堆放在空地上的废弃物品,接连导致停放在旁边的车辆起火燃烧。因协商赔偿未果,车主诉至法院。近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3名未成年人和物业方均有过错,应平均承担责任。判决生效后,法院向3名家长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今年2月的一天,市民程某下班后将车停放在小区。当日傍晚,3名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玩耍时,引燃物业公司在空地上堆放的易燃废弃物品,因起火点距离程某车辆较近,导致车辆起火燃烧,程某随即报警处理。
事后,程某就赔偿事宜和肇事未成年人父母未达成一致意见。因程某为其车辆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车辆受损后,通过保险公司获赔54000元。赔偿款到账后,程某与保险公司签署机动车保险权益转让书,授权保险公司向责任方追偿。保险公司因追偿未果,诉至汉阳区法院。
近日,汉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3名未成年人在事故车辆附近燃放烟花的行为与物业公司在空地上堆放易燃废弃物品的行为造成车辆起火燃烧受损,均有过错,因难以确定责任大小,应平均承担责任。事故发生时,3名未成年人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后果由其监护人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及物业公司分别支付赔偿款1万余元并负担诉讼费。判决后,当事人均未上诉,目前本案已生效。
由于本案事故为未成年人燃放烟花引起,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火安全教育,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法院向3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别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依法积极正确履行监护职责。要求未成年人父母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促进其健康成长。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正式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该法第49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承办法官表示,家庭是少年儿童的第一个课堂,家长是少年儿童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应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本案中,法官向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家庭教育令》、向物业公司发送《司法建议书》、举办“家长课堂”邀请未成年人家长共同参与,通过这些举措让缺位家长“归位”,推动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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