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郧阳: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湖北郧阳:首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这次入市盘活了村里的闲置土地,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最重要的是村民享受到了改革红利。”11月24日,我市首批四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郧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成交,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在竞得人签署成交确认书时高兴地说。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自郧阳区被列为全省13个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试点市(县)之一以来,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始终审慎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

抢抓试点机遇,大胆改革探索

今年以来,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启动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数据更新和成果汇交工作,完成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全面深化集体土地入市改革,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价同权,有效盘活农村闲置集体用地,推动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截至目前,已顺利完成1100余宗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和数据汇交工作。

聚焦入市难点,制订破解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顺利推进,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及入市负面清单,对入市主体、入市地块、入市程序、交易细则、监督管控以及收益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入市合法合规。协助相关单位制定入市方案,形成入市决议,作为后续入市、拟订合同和履行监管协议的依据。

合理征收调节金,保障集体利益

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探索“两项重点机制”(兼顾国家、集体和农民个人的入市土地增值收益调节机制,保护农民集体和个人权益、保障市场主体愿用、会用入市土地的权益保护机制),合理征收收益调节金。2021年9月初和11月初,该局两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共计22家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并确定按照工业项目20%、商业项目30%的比例征收收益调节金,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权益。

据悉,本次出让的四宗地块成交价款为315.9万元。其中,1号地块位于郧阳区城关镇洞耳河村,土地面积4.36亩,成交价格36.6万元,拿地企业为湖北万隆茶业有限公司,规划用途为工业,用于茶叶深加工项目,出让年限50年;2-4号地块位于郧阳区红岩背林场,土地面积分别为15.16亩、3.14亩及2.5亩,成交价格分别为203.5万元、42.2万元及33.6万元,拿地企业均为十堰聚鑫文旅集团,规划用途为商服,用于红岩背林场国家级景区建设,出让年限40年。闲地变宝地,生绿还生金。项目建成后,将带动周边留守农民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助力乡村旅游业发展。

“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最终目的是让农民在土地交易中获得红利。”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李平说,本次入市交易后,工业用地成交价款80%、商服用地成交价款70%将返还村集体组织,用于集体内部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性事业。

下一步,郧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为契机,围绕助力乡村振兴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全域资源优化配置,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引领、深化试点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明确认定依据、健全监管体系,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