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冬季节和元旦春节“两节”来临,餐饮服务中火锅加热酒精等醇基燃料的使用进入高峰,由醇基燃料使用不当引发的食品安全和相关安全风险上升。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范醇基燃料使用中的安全风险,现发布风险提示如下:
一、防范误食误用醇基燃料
引发食物中毒事件
餐饮服务提供者尤其是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要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餐饮服务中需使用火锅加热酒精等醇基燃料的,尽量采购使用乙醇作为加热燃料。使用甲醇、丙醇等作燃料的,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并严格管理,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尽量采购符合要求的固体燃料,不得将醇基燃料与食品及原料混放,醇基燃料容器应有醒目的标签标识。
二、防止醇基燃料使用不当
引发消费安全事故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提高风险防控意识,使其能正确使用火锅加热酒精等醇基燃料。使用醇基燃料(如酒精等)时,应在没有明火的情况下添加燃料,避免引发火灾、烫伤等消费安全事故,依法保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消费者要提高安全消费意识
广大消费者要增强安全使用火锅加热酒精等醇基燃料的意识和能力,不食用来源不明“散装白酒”等白色液体,避免误饮误食事件发生。在就餐过程中,拒绝在明火没有熄灭的情况下添加燃料,以防被烧伤、烫伤。如发现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违法违规使用醇基燃料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文章来源: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处
视频制作:凤凰网湖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