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普金罚决字〔2024〕1号)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普金罚决字〔2024〕1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施惠青(时任原普洱市思茅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任、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对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发放贷款事项负有责任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八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普洱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