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反弹 湖北开展违规“生鲜灯”治理工作回头看

防止反弹 湖北开展违规“生鲜灯”治理工作回头看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组织全省系统开展违规“生鲜灯”大排查行动、违规“生鲜灯”统一清理行动,通过治理工作回头看,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规范使用照明灯具,对不符合规定的照明设施进行拆除改造。

2023年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介绍,随着春节临近,蔬果、肉类、水产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进入高峰期,为防止违规“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局决定部署开展全省违规“生鲜灯”治理工作回头看,加大对街头巷尾、偏远乡镇、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排查力度,发现一例,整改一例,保障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各地将按照“一个参照、三个不得”标准,即“参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选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灯具,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盖有色灯罩、不得误导消费者”,督促市场开办方及经营户使用符合要求的照明灯具,督促市场开办方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对入场经营户开展巡查指导,防止违规“生鲜灯”问题反弹回潮。

同时,还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监管部门、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四方协调”机制,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将对灯具的使用目的从“美颜”纠正到“照明”的本质上来的,还原生鲜自然本色。

(通讯员:王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