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无事酒”典型案例

恩施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无事酒”典型案例

原标题:恩施州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规操办“无事酒”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加强和改进作风,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新风正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规操办“无事酒”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恩施市沙地乡楠木园村村委委员黄初违规操办“生日宴”问题。

2023年3月,黄初在家中为其母亲操办“生日宴”,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6月,黄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咸丰县高乐山镇老里坝村党支部副书记朱江鹏违规操办“满月宴”问题。

2023年3月,朱江鹏在家中为其女儿操办“满月宴”,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朱江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建始县三里乡蟠龙村原支委委员、计生专干向成梅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

2023年8月,向成梅在家中为其儿子操办“升学宴”,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向成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巴东县溪丘湾乡麦丰村村委委员刘鸿雁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

2023年10月,刘鸿雁在家中操办“乔迁宴”,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2月,刘鸿雁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带头遵守移风易俗的相关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的不良风气,以示范表率作用引领社会新风尚。

当前,全州正在深入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这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湖北省纪委《关于深化纠治“四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的重要实践,是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重要措施,对树立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州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带头坚决抵制“无事酒”陋习,带头树立良好家教家风,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及时劝阻、制止各种陈规陋习和违规“整酒”行为。全州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既严以律己、作出表率,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反对铺张浪费,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全州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常态化开展“无事酒”整治,做好引导、宣传和监管工作。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违规“整酒”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适时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对落实“无事酒”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 | 恩施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