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宣恩县关于3起违规整酒典型案例的通报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无事酒”专项整治成果,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醒作用,现将3起违规整酒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宣恩县沙道沟镇官庄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洪先违规操办“满月酒”问题。
2023年11月,张洪先在餐馆为其孙儿操办“满月酒”,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2月,张洪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宣恩县长潭河侗族乡大卧龙村党员李自选违规操办“添孙酒”问题。
2023年1月,李自选在家中操办酒宴,庆贺添孙,并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5月,李自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宣恩县椒园林站副站长陈俊履行治理违规整酒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24年1月,椒园镇林站炊事员董某某违规参与整酒,陈俊作为该站副站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没有及时制止、劝阻,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1月,陈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少数党员干部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仍然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全县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违规整酒等不良风气,带头移风易俗,摒弃陈俗陋习。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整治违规整酒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无事酒”整治集中宣传日等活动强化宣传教育,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劝阻。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党员干部违规“整酒”问题始终保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对落实“无事酒”整治工作责任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
来源:宣恩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