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厅官“内鬼”被双开 通报隐藏这些信息

湖北厅官“内鬼”被双开 通报隐藏这些信息

3月27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一则党纪政务处分,恩施州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周辉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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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2023年10月1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就通报了周辉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委监委调查。(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人物履历

周辉军先后任湖北省巴东县溪丘湾乡高中教师,湖北省巴东县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湖北省恩施州政府法制办副科长,湖北省恩施州纪委宣教室主任、纪委常委、纪委副书记,湖北省恩施州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州综治办主任,湖北省恩施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办公室主任。

2019年7月,任恩施州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2022年1月,任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协副主席。

2023年10月,违纪被查。

2024年3月27日,被通报双开。

曾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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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被查时,周辉军任恩施州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分管州政协提案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联系州政协驻建始县联络组。履行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一心“搞钱”,通报中多项与财物相关

周辉军落马后,湖北省纪委监委对其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原文如下):

经查,周辉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带彩”娱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违规经商办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带彩’娱乐”、“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根据通报内容来看,周辉军的问题多数都与财物相关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由此可见,周辉军的身份就应当禁止从事或参与经商。但不仅如此,他还参与了民间借贷。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纪法小课 | 党员干部参与民间借贷获利,到底行不行?》(2019-07-29)消息,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其实,党员干部参与正常的民间借贷活动并获取相应利息,属于依法应受保护的民事行为,并不违规违纪。但是,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高利放贷)问题比较突出。有的长期违规参与和组织民间借贷活动,获取高额利息,有的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被借贷人谋利,有的甚至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变相搞行贿受贿。上述有关行为,表象上看是正常公务或民事行为,但本质是以权谋私,严重影响了公权力的正确行使,侵害了党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党纪处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即“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如果获取了大额回报,并确定影响了公正执行公务,还有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相关人员谋利的行为,则可能认定为受贿,应当适用总则中纪法衔接条款处理。

在周辉军的问题中,“带彩”娱乐这点也格外醒目。

湖北省纪委曾指出,“带彩”娱乐是指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掷骰子等娱乐活动,禁止领导干部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彩”娱乐活动。省纪委明确,一经查实,对党员,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党内警告或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心“搞钱”的周辉军在通报中被批:“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湖北这些人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据不完全统计,湖北省还有这些公职人员被指“既想当官又想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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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银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既想当官又想发财,“靠金融吃金融”,利用手中掌握的金融资源和权力,大搞幕后交易、利益交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贷款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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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8日,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黄祥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通报指出:私欲膨胀,贪婪成性,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澎湃新闻、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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