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地通报3起典型案例

湖北一地通报3起典型案例

原标题:来凤县纪委监委关于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的通报

清明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查处的3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来凤县旧司镇后坝村原书记、主任唐红元醉驾问题

2023年2月18日,唐红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唐红元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42.7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7日,唐红元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3年6月,唐红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来凤县林业局三胡林业站原站长喻春生醉驾问题

2023年3月11日,喻春生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喻春生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6.8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6月,检察机关对喻春生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6月,喻春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三、来凤县百福司镇二级主任科员徐明权酒驾问题

2023年3月10日,徐明权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同时发现其车辆存在逾期不参加审验问题。经检测,徐明权现场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53mg/100ml。2023年8月10日,公安机关对徐明权作出罚款2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0月,徐明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3起典型案例暴露出我县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最终受到了严肃处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带头遵纪守法,坚决做到“饮酒不驾车、驾车不饮酒”。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层分类抓好纪律教育,持续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通过提醒谈话、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督促筑牢思想防线,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协作联动,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四风”和酒驾醉驾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来源:来凤廉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