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一分行被罚款210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一分行被罚款210万元

原标题: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被罚款二百一十万元,受托支付环节收费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

2024年4月1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吉金罚决字〔2024〕54号,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简称:建设银行),其受托支付环节收费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

中国建设银行一分行被罚款210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对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罚款二百一十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4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